峰、平、谷分时电价是投资光伏的重要评估指标,如果谷电出现在光伏发电的黄金时段,光伏发电就将失去其经济价值。目前,全国11个省(区)正在执行或正在发布将光伏发电高峰时段调整为谷电的政策文件:山东、浙江、湖北、辽宁、青海、宁夏、新疆、甘肃、内蒙(分东西部)、河北。现分省区罗列峰平谷时段如下,供开展业务工作时参考。
山东省(正在执行)
1.冬季(12月、1月)
谷时段为10:00至16:00,其中,深谷时段为12:00至14:00。峰时段为16:00至22:00,其中,尖峰时段为16:00至19:00。
2.春季(2月至5月)谷时段为10:00至15:00,其中,深谷时段为11:00至14:00。峰时段为17:00至22:00,其中,尖峰时段为18:00至20:00。
3.夏季(6月至8月)谷时段为2:00至8:00。峰时段为16:00至22:00,其中,尖峰时段为18:00至22:00。
4.秋季(9月至11月)谷时段为10:00至15:00,其中,深谷时段为11:00至14:00。峰时段为16:00至21:00,其中,尖峰时段为17:00至19:00。
5.其他时段峰谷时段外其他时段为平时段。
浙江省(正在执行)
全年大工业电价峰谷时段调整为:
(1)尖峰:9:00-11:00,15:00-17:00;
(2)高峰: 8:00-9:00,13:00-15:00.17:00-22:00;
(3)低谷: 11:00-13:00,22:00-次日 8:00。
(4)夏季7、8月份及冬季1、12 月份的 13:00-15:00 由高峰时段调整为尖峰时段,执行尖峰电价。
提高大工业尖峰电价每千瓦时 5.6分、高峰电价每千瓦时 6分,降低大工业低谷电价每千瓦时 6.38分。
湖北省(征求意见)
根据通知,新版本的湖北省峰谷分时电价如下:
(1)尖峰时段:7月、8月 20:00-22:00,其他月份18:00-20:00(共2小时)
(2)高峰时段:7月、8月16:00-20:00、22:00-24:00,其他月份16:00-18:00、20:00-24:00(共6小时)
(3)平时段:00:00-2:00、5:00-10:00、15:00-16:00(共8小时)
(4)低谷时段:2:00-5:00、10:00-15:00(共8小时)
辽宁省(征求意见)
高峰时段:07:30-10:30、16:00-21:00;
低谷时段:11:30-12:30,22:00-05:00;
其余为平时时段。
其中,每年夏季(7 月、8 月)、冬季(1 月、12月)每日 17:00-19:00 为尖峰时段,执行尖峰电价。
青海省(正在执行)
高峰: 7:00-9:00,17:00-23:00;
低谷: 9:00-17:00;
其余时间为平段。
其他用户峰谷时段相应调整,具体为高峰:8:00-11:00,18:00-23:00: 低谷: 0:00-8:00,其余时间为平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在执行)
工商业用电(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和农业生产用电范围。
高峰 7:00-9:00、17:00-23:00;
平段 23:00-次日7:00;
谷段9:00-17: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征求意见)
高峰时段8小时:8∶00—11∶00,19∶00—24∶00;
平时段8小时:11∶00—13∶00,17∶00—19∶00,0∶00—4∶00;
低谷时段8小时:4∶00—8∶00,13∶00—17∶00。
深谷电价。5、6、7、8月份14∶00—16∶00由低谷时段调整为深谷时段,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90%。尖峰时段保持不变,为1、11、12月份19∶00—21∶00、7月份21∶00—23∶00,尖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
此政策自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甘肃(正在执行)
电采暖用户: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488号)明确的取暖用电峰谷时段执行:其中峰段为7:00至9:00、18:00至24:00;平段为0:00至1:00、5:00至7:00、9:00至11:00、17:00至18:00;谷段为1:00-5:00、11:00-17:00。
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其他用户: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721号)明确的工商业用户峰谷时段执行:其中峰段为7:00至9:00、17:00至23:00;平段为23:00至24:00、0:00-7:00;谷段为9:00-17:00。
内蒙古自治区(蒙东、征求意见)
一、工商业分时电价
(一)优化峰谷时段划分
峰时段8小时:06:00-09:00、17:00-22:00, 平时段8小时:05:00-06:00、09:00-11:00、14:00-17:00、22:00-24:00, 谷时段5小时:00:00-05:00、11:00-14:00。
(二)扩大峰谷电价价差
峰平谷交易价格比为1.6:1:0.5,平段价格为平时段平均交易
河北电网(征求意见)
(一)夏季(6、7、8月)低谷0—8时;平段8—15时、23—24时;高峰15—19时、22—23时;尖峰19—22时。
(二)冬季(每年12、次年1、2月)
低谷:1—6时、12—15时;平段:0—1时、6—12时、15—16时;高峰:16—17时、19—24时;尖峰:17—19时。
(三)其他季节(每年3、4、5月及9、10、11月)
低谷:1—6时、12—15时;平段:0—1时、6—12时、15—16时;高峰:16—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