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日前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对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扶持光伏发电产业建设的建议(第1034号)的答复。《答复》中表示,截至 2022 年底,全省新能源装机 1883 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比重 28.6%,比上年增长两个百分点,其中光伏装机 601 万千瓦。全省新能源年度发电量 371 亿千瓦时,占全省总发电量比重 17.28%。
对于光伏用地方面,辽宁省发改委还表示,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服务指导,加快使用林地草地相关手续的办理,保障项目用林用草合理需求,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加快发展。
详情如下: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扶持光伏发电产业建设的建议(第1034号)的答复
徐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光伏发电产业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力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加快构建清洁能源强省,是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关键任务,是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也是全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截至 2022 年底,全省新能源装机 1883 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比重 28.6%,比上年增长两个百分点,其中光伏装机 601 万千瓦。全省新能源年度发电量 371 亿千瓦时,占全省总发电量比重 17.28%。
为实现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构建绿色低碳现代能源体系,“十四五”期间,按照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50%目标任务,全省新能源装机将由2020年的1400万千瓦增长到2025年的3000万千瓦,力争3700万千瓦以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在新能源领域规模化和超前谋划的工作部署,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就依规快速下发了五年的风电光伏(绿电)建设规模,目前各批次项目正在有序实施建设。建成投产后将为全省绿电生产供应,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新能源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奠定关键基础。
2023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对进一步支持绿色能源发展,加快大型光伏基地建设,规范项目用地管理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省直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服务指导,加快使用林地草地相关手续的办理,保障项目用林用草合理需求,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加快发展,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实行国审项目全程协办、省审项目即来即办、市审项目跟踪督办、重点项目现场帮办,积极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提速。
全省共规划建设清洁能源配套500千伏重点项目17项,全面加强辽西北500千伏变电站布点,新增辽西、辽北至辽宁中部3条清洁能源输电通道,为已经批复的1900万千瓦新能源建设配套送出工程,满足2025年辽宁风光装机达到3700万千瓦以上的发展需求,积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全力服务辽宁清洁能源强省建设。
我委在全省光伏项目谋划过程中,始终坚持统筹项目建设与产业融合,充分发挥光伏项目对拉动有效投资和能源结构转型的关键作用,在建设方案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2020年,结合全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研究成果,我委制定印发《辽宁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新增150万千瓦用于支持煤炭资源转型城市利用废弃矿区闲置土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为进一步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养殖增收,我委积极征求省林草局、省生态环境厅意见后,制定印发了《辽宁省2022年度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方案》,通过积极实验探索,荒漠化土地光伏治沙培育光伏板下经济作物,既增加了生态效益,又促进当地农民增收,该方向符合国家打造沙漠、戈壁、荒漠大基地的鼓励方向。滩涂光伏板下为喜阴水产品养殖增加遮阳设施,达到为水产品增产的目的。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优化审批流程,加大农网升级改造力度,通过试点建设,总结宝贵经验,促进全省光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省发展改革委工作的理解、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