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风电、光伏、核电等清洁能源消纳,运用市场化交易方式提高交易电量、平衡交易偏差、降低履约风险。东北能源监管局会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发电权转移交易的通知》,组织开展辽宁省内清洁能源发电权交易。
东北能源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新能源预测原因导致的偏差平衡困难,会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据《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辽宁省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运用月度发电权交易方式,促进清洁能源优先发电合同实现灵活转移,有效解决月度优发电量偏差问题。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坚持市场化导向、充分发挥发电企业交易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交易规则、丰富发电权交易方式及类型,不断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在东北落地打牢基础,切实为企业解难纾困,全力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