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江苏扬州恒诚织布有限公司2.59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人为所管理的江苏华电仪征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容量3.4045MWp(交流容量2.59MW),本次招标容量3.4045MWp(交流容量2.59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华电扬州恒诚织布有限公司2.5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8.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9.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0..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容量50兆瓦(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10兆瓦)的光伏电站施工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或首页、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6-07 16:13到2023-06-14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06-29 09:00。
联系人:徐然
手机:1358193484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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