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以下简称“《案例解读》”)第四、五章。通威台山10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入选“提高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效率”模范案例,并列入《案例解读》。
通威台山10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
自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国家可再生能源质监站专家组多次深入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对工程进行全流程质量监督,并通过查阅资料、与项目各方沟通交流。专家组认为,通威台山10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对土地的高效复合利用,是“渔光一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创新项目。今年2月,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质监站向国家能源局推选台山项目作为“提高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展示案例。
台山项目利用现有水面资源,采用“渔光一体”模式进行综合开发,将光伏发电与渔业养殖相结合,实现“上可发电、下可养殖”。项目采用大跨度、高净空的柔性支架技术,有效节约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项目“渔光一体”光伏电站占地约1302亩,平均每兆瓦用地仅13亩。若项目采用传统固定支架,以15度倾角,双面双玻440瓦的组件,装机容量仅能达到71兆瓦。柔性支架方案较传统固定支架方案节地达29%,有效提高了国土资源的高效复合利用,为“光伏+”创造了广阔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