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3-06-3-055)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拉萨市境内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雅江公司2023年第一、二、三批光伏项目监理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须待项目取得相关行政机构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后合同生效。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拉萨市境内。
2.2建设规模:
(1)第一批项目位于山南市境内,初拟装机容量为250MW,地面海拔高程约4400m-4600m。采用牧光复合模式开发。项目拟建设条件地势整体较为平坦,场址区中部有G560国道穿过,交通较为便利。本项目需按照项目总容量的20%,储能时长4h配置储能设备,即本项目需配置50MW/200MWh的储能系统。
(2)第二批项目位于山南市境内,初拟装机容量为50MW,项目采用“光伏+乡村振兴、牧业、旅游”的“1+N”综合开发方式,本项目按光伏装机容量20%、4小时配置储能,即10MW/40MWh储能系统。
(3)第三批项目位于拉萨市境内,初拟装机容量为100MW,采用牧光复合模式开发。项目拟建设条件地势整体较为平坦,本项目按光伏装机容量20%、4小时配置储能,即20MW/80MWh储能系统。
2.3建设工期:
(1)第一批光伏项目开工时间:2023年7月15日;完工时间:2023年12月31日;其中:2023年12月20日全容量并网。在全容量投产满一年后的3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2)第二批光伏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完工时间:2023年10月31日;其中:2023年10月2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在全容量投产满一年后的3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3)第三批光伏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完工时间:2023年10月31日;其中:2023年10月2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在全容量投产满一年后的3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4)以上项目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监理服务期限:每个项目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期结束时间为工程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其中计划第一批光伏项目建设服务期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169天;计划第二、三批光伏项目建设服务期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共计108天;全容量并网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缺陷责任期。
2.5工程质量标准:不发生质量事故,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通过各类验收,实现创建电力行业优质工程目标。
2.6招标范围: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从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不包括设备监造)。
监理人负责组织协调(包括不限于),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造价、信息、环水保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参与施工、设备及其他工程所需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书、应急预案、竣工结算、财务决算、项目审计、档案归档、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后评价等相关工作。
2.7合同生效条件:华能雅江公司2023年第一、二、三批光伏项目监理服务项目为预招标采购,须待项目取得相关行政机构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后合同生效;若项目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合同不生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独立承担的50MWp及以上规模光伏发电工程监理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的合同证明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3.2.3 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至少1项50MWp及以上规模光伏发电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最近至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11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雅江公司2023年第一、二、三批光伏项目监理服务预招标标段包1"售价:8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0号航利中心1栋2单元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028-89890132
电子邮件:zouj@yjgs.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8329
电子邮件:8110533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