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龙源电力浙江苍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苍南凤阳5.98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20010161001
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20010161001
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浙江苍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苍南凤阳5.98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10161,招标人为浙江苍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浙江苍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工程规划总容量为5.98MW,本期实际容量为5.997MWp,全部采用单晶硅电池组件。
2.1.2招标范围:浙江苍南凤阳5.98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EPC工程采购:光伏发电场、10kV升压站、配套储能、智能光伏电站生产管理系统的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保管;光伏发电场及升压站、所有建安工程工作及政策处理;项目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整定计算、涉网试验、整套试运、整体验收、专项验收、质保等。本项目采用施工EPC总承包,包含1座5.98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以及各项手续办理、专项验收工作等;本项目1回10kV送出线路T接至临近电网(具体以并网接入批复为准),升压站至终端塔的上杆10kV电缆、电缆头固定平台及夹具、避雷器及三侧多端线路保护装置的配置、保护及通讯光纤,与此产生的电气一次及二次、土建、钢结构等所有相关工程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协调送出工程实施,保证送出工程同步具备倒送电条件。项目包括施工时设备及材料运输到凤阳乡及二次倒运涉及运输场地租用、道路拓宽、桥梁加固、设备材料堆放场地等涉及施工、租赁和政策处理等一切费用。施工期的临时施工用水源、用电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升压站的备用电源供电工程供水工程等。(1)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设备临时堆场&保管&二次倒运、五通一平、桩基及施工、电气安装(含光伏发电场、升压站、保护整定计算、整场等值建模和低穿能力仿真测试、配套储能、智能光伏电站生产管理系统等)、土建工程施工(含施工辅企及临时设施)、总包管理、检验、试验、各项验收专家费、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电力质监验收、试运行、达标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前所有设备、材料、设施、成品的保管均由承包人负责,在项目移交前发生的损坏、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承担。(2)工程开工前进苍南备案、施工许可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环保“三同时”;职业健康卫生“三同时”;水土保持三同时实施;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并网前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整场等值建模和低穿能力仿真测试,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安全专篇)、消防验收、防雷接地验收、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相关行业、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专家劳务费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凤阳乡。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120日完成全部并网。
2.1.4工程质量要求:质量按照建设精品工程为目标,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