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张利忠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31日以书面或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罗小洋先生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股东大会已选举屈三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持续高效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增补屈三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赵雪媛、屈三才、戴建康,其中赵雪媛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