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罗小洋先生已于2023年1月6日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2)。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屈三才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屈三才先生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屈三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屈三才:男,1974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6月至2011年6月就职于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副主任,期间曾任重庆邮电大学教师,2011年6月至今就职于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主要业务领域为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证券与资本市场、银行与金融以及诉讼与仲裁。曾任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任西南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