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湖南省衡阳县“十四五”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投资开发主体遴选中选结果公布,中选单位共计5家,分别是中国能建、湘投、国家电投、中核集团。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能建、衡阳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国家电投、湖南新华水利电力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核集团。
据悉,公开遴选投资开发主体的项目共5个,包1为衡阳县台源镇九乐村6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投资额度约24000万元;包2为衡阳县大安乡青龙村7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投资额度约28000万元;包3为衡阳县岘山镇100MW光伏项目,投资额度约40000万元;包4为衡阳县台源福溪80MW光伏发电项目,投资额度约32000万元;包5为衡阳县西渡盘龙100MW光伏项目,投资额度约40000万元。5个项目合计规模410MW、投资总额164000万元。
根据公告,竞选企业必须承诺项目能够按照省市要求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在项目建成并网前,禁止倒卖转让、变更项目公司股权。此外,在同等条件下,投资开发主体须同意优先采购衡阳本地产品装备。并要求在衡阳县当地注册一家项目公司,确保项目产生的全部税收均在本地缴纳。投资开发主体承诺承诺项目开工前出具总投资10%的履约保函。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遴选文件的规定,衡阳县“十四五”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投资开发主体遴选于2022年11月22日发布遴选公告,评标工作于2022年11月29日结束并确定结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遴选单位: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项目名称:衡阳县“十四五”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投资开发主体遴选
三、中选单位:
第1包中选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第2包中选单位: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第3包中选单位:衡阳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第4包中选单位:湖南新华水利电力有限公司
第5包中选单位:湖南新华水利电力有限公司
四、公示时间:公示期间(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