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四川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阿坝县查理“光伏+N”、金川县嘎斯都“光伏+N”以及黑水县毛尔盖电站水光互补项目竞争优选公告,总规模为2.02GW,各项目一期规模则为870MW,上网电价则按照并网当年国家、省上网电价有关政策执行。
根据招标公告,其具体评分法则包括企业能力占比25%、技术方案占比25%、产业带动占比25%、融合发展占比25%。其中,产业带动为申报企业自愿承诺并与地方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建设州内(含州级“飞地”园区)投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产业;融合发展为申报企业自愿提出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促进地方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此外,招标文件还给出了光伏电站用地类型、价格以及税费征收价格。以阿坝县查理“光伏+N”项目为例,其升压站用地为15.2万元/亩,光伏阵列区、场内、场外道路等则为160元/亩/年。税费方面,征收耕地占用税,约20元/平方米,具体面积以自然资源厅划定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需缴纳2000万元申报保证金,项目履约保证金则以现金方式按项目投资概算的10%标准缴纳,由中标企业在优选结果报省政府报备后1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政府指定专用账户。项目自开发协议签订后按要求完成备案,返还履约保证金的20%;项目自开发协议签订后按要求开工建设,返还履约保证金的60%;项目自开发合同签订后,按要求全部容量并网并通过验收,返还履约保证金的20%。
在具体并网时序方面,自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同意批复后1个月内签订开发协议,开发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到四川省能源局备案,备案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12个月内当期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备案后3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由阿坝州政府无条件收回该企业项目开发权(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报经省能源局备案同意后,由该项目排名次之的申报企业替补开发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