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11月10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是绿证核发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认定等后续工作的重要基础。
本次建档立卡项目范围是,截至今年10月31日已并网的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水电等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本次填报工作须于11月20日前完成。后续新并网项目,原则上须在项目并网后一个月内完成建档立卡。
具体的风电项目(含分散式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含扶贫类)、生物质发电项目(含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垃圾发电项目、沼气及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大型水电项目、抽水蓄能项目,由市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组织项目填报。省电力公司负责组织经营区内以下类别项目填报:户用光伏(含扶贫类,含自发自用类)、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非自然人屋顶分布式光伏(含自发自用类)、小水电。
文件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是绿证核发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认定等后续工作的重要基础,请各地、电网企业及各有关项目投资主体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不漏报、误报、迟报,避免影响项目后期正常收益。
二、本次建档立卡项目范围是,截至今年10月31日已并网的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水电等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本次填报工作须于11月20日前完成。后续新并网项目,原则上须在项目并网后一个月内完成建档立卡。
三、根据国家要求及项目特点,项目建档立卡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填报组织
市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组织以下类别项目填报:风电项目(含分散式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含扶贫类)、生物质发电项目(含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垃圾发电项目、沼气及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大型水电项目、抽水蓄能项目。
省电力公司负责组织经营区内以下类别项目填报:户用光伏(含扶贫类,含自发自用类)、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非自然人屋顶分布式光伏(含自发自用类)、小水电。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电网企业要切实负责、强化服务,通过电话、短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提醒到位,为业主填报提供必要的支持。必要时应采取一定技术措施,确保应填尽填。
(二)信息填报及确认
项目投资主体登录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填报建档立卡信息。
此前已在信息管理平台注册的投资主体,通过原账号登录平台,对原报项目有关信息进行补充、确认。
光伏扶贫项目的基本信息,已经统一导入至信息管理平台,投资主体在信息管理平台注册新账号并登录后,对项目进行认领,并对有关信息进行补充、确认。
户用光伏项目的基本信息,已经统一导入至信息管理平台。为便于户用光伏项目填报,国家已开通“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户用光伏项目投资主体只需关注该微信公众号,在“建档立卡”栏内对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填报、确认,即可完成建档立卡。
联系电话:0371-69691104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