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10月12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山西省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2022年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按照“十四五”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规划布局,2022年拟安排风电光伏发电规模400万千瓦左右,支持链主企业带动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发展,支持煤电调峰能力建设。其中: 3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在山西省投资建设新能源产业链项目,1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积极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
《方案》还指出,新能源产业链项目是指2021年1月至文件印发之日在山西省已建成投运,且未享受过风电光伏指标安排的项目;新能源产业链安排规模按产业链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总投资额测算确定,其中不单独支持耗能强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项目,若属于补链项目,安排规模减半。
煤电灵活性改造安排规模按照改造后新增深度调峰能力的0.3倍确定。
申报要求:新能源产业链安排规模的申报主体为在山西省境内投资建设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产业装备制造的企业集团或联合体。
煤电灵活性改造安排规模的申报主体为2021年底前完成煤电灵活性改造并通过验收的企业集团。
最后,《方案》强调,拟建风电光伏项目开发主体在申报时应予以明确,确定后不得再私自转让项目开发权,一经发现和查实,取消其建设指标,两年内不得参加我省新能源项目申报。
本方案仅适应于2022年带动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和煤电调峰能力建设安排。
政策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