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光伏复合项目建设标准,“农光互补”项目将成为光伏领域新的投资热点。
【点评】近日,国家能源局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光伏设备对农作物品质和产量的影响机理和规律,以及“农光互补”项目的适用范围,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的基础上,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化利用。同时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试点基础之上研究考虑并指导地方推广应用,推动农业光伏健康可持续发展。此外,国家能源局表示将会同自然资源、林草等有关部门出台农业光伏、林业光伏等各类复合项目的建设标准规范,不断完善相关用地政策,确保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前提下,提高低产耕地农业利用价值,促进土地高效复合利用,推动农业光伏健康有序发展。针对农光互补等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2017年,原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了《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自然资办发〔2019〕31号),提出鼓励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2021年12月,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积极培育新能源+产业,在林区、牧区合理布局林光互补、牧光互补等项目,打造发电、牧草、种养殖一体化生态复合工程;建设新能源+农村景观示范等内容。此外,《“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鼓励农(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复合开发模式,实现太阳能发电与生态修复、农林牧渔业等协同发展。预计到2025年,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发电复合开发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相关政策细则出台后,将为农光互补领域带来新的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