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9月29日,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光伏产业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十四五”期间,围绕光伏全产业链,打造新一代超高效光伏电池和组件等行业领先产品,补齐光伏材料和设备等配套环节,构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光伏产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光伏产业链发展质态全面提升、龙头企业加快培育、产业链条自主可控、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光伏产业链总产值超1000亿元,培育产值百亿级企业2-3家,十亿级企业6-8家,亿元级企业20家以上。
重点任务提及:补齐硅料环节。重点支持中来股份发挥“链主”行业影响力和多晶硅技术优势,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布局建设工业硅和多晶硅项目;补齐拉晶切片环节。重点支持潞安太阳能公司发挥拉晶切片的产业基础和技术优势,在长治地区布局建设高效单晶硅片制造项目。
在保障措施方面,山西将在组织领导、用地、财税、金融等5个方面进行保障。
文件原文如下:
山西省光伏产业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重点产业链链长制的安排部署,加快建设我省光伏产业链,深化推动“建链、强链、补链、延链”,促进产业链提质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产业链链长制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资源、区位、产业基础等优势,优化产业布局,以打造绿色低碳、集聚集约、链条完备、创新引领、竞争力强的国内一流光伏产业集群为重点,构建以“硅料-硅片-电池-组件”为主链,辐射材料和设备等侧链的产业链生态体系,推动我省光伏产业迈向价值链高端,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高端发展。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围绕光伏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强化光伏前沿技术研究,加大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力度,持续提高产业发展质量与效益,推动光伏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拓展。
坚持统筹协调、集聚发展。按照区域资源禀赋分布、区域联动发展、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的要求,统筹优化全省光伏产业布局,明确各园区定位,构建功能互补、良性循环、协同发展的光伏产业集群。
坚持强化主链、补齐断链。强化超高效光伏电池和组件等主链基础,提升主链竞争力;积极布局上游硅料、硅片环节,因地制宜补齐断链,构建相对完善的光伏产业链。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围绕光伏全产业链,打造新一代超高效光伏电池和组件等行业领先产品,补齐光伏材料和设备等配套环节,构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光伏产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光伏产业链发展质态全面提升、龙头企业加快培育、产业链条自主可控、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光伏产业链总产值超1000亿元,培育产值百亿级企业2-3家,十亿级企业6-8家,亿元级企业20家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集群布局
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4+N”产业集群,带动发展全省光伏产业集群,辐射影响全国。
充分发挥长治现有的电池、组件、金刚线、光伏玻璃等产业基础优势,带动晋东南地区,建设以电池、组件和拉晶切片为主,配套材料为辅的光伏产业集群。
充分发挥综改示范区和太忻一体化经济区的科教、人才、政策等优势,以高效电池技术研发为核心,创建国家级、省级硅基炭基材料研究院,带动全产业链技术应用创新,形成以高效电池为核心,以硅料、拉晶切片为配套的产学研一体化产业集群。
充分发挥晋中的存量光伏产能优势,用好本地煤层气和石英砂资源,引入光伏超白玻璃产业,建设形成以组件产能为主、电池及光伏玻璃等其他配套为辅的光伏产业集群。
充分发挥朔州平鲁低碳硅芯产业园优势,加快推进产业园“一园一院一业一网”总体布局和项目落地,建设形成“低碳硅芯”产业集群。
充分利用省内其他地市光照资源及其他要素资源优势,培育引进与区域发展相适配的光伏相关产业,与四大产业集群互补、联动发展。
(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牵头,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省太忻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中来股份等分工负责)
(二)推进主链提质增效
充分发挥四大集群现有产业优势,以技术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依托智能制造、技术研发、人才培育等,提升高效光伏电池及组件的集聚效应,为产业链上下游良性发展奠定基础。
制造智能化。引进全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先进MES制造系统、5G全智能化AGV材料及产品传输系统,形成智慧工厂大脑,提升整体工序智能化衔接,践行全数字化信息化管理,通过智能制造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科技引领化。开展技术攻关,加大科研投入,积极开展高效电池等技术创新项目,与中科院、高等院校及全球领先的研究机构深度合作,建立国家级、省级的硅基炭基材料研究院、光伏技术创新实验室和产业技术应用研究院,为产业链可持续生态化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人才高端化。运用好校企创新资源,推动院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人才联合培养;加强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和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出台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招引政策,配套产业孵化引导基金,为全省光伏产业链储备人才基础。
(省工信厅牵头,省科技厅、省能源局、省财政厅、中来股份、各链上企业等分工负责)
(三)精准补链补齐短板
依托我省政策、资源优势以及光伏电池产业规模优势,实施精准招商,重点引进行业领先硅料、硅片企业重大项目落地,补齐硅料、拉晶切片产能短板。
补齐硅料环节。重点支持中来股份发挥“链主”行业影响力和多晶硅技术优势,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布局建设工业硅和多晶硅项目。
补齐拉晶切片环节。重点支持潞安太阳能公司发挥拉晶切片的产业基础和技术优势,在长治地区布局建设高效单晶硅片制造项目。
(省工信厅、中来股份、晋能清洁能源公司牵头,省商务厅、省投促局、省能源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省太忻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有关市政府等分工负责)
(四)培引结合发展侧链
通过主链的引导和传递作用,充分发挥光伏产业链“链主”、“链核”企业的行业影响,延伸产业链材料、设备、服务等配套产业,提高光伏产品和装备本省配套率,实现产业链横向“延链”。
培育省内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依托省内现有配套产业基础,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侧链企业。鼓励企业投资发展钢边框、新一代光伏支架、超白光伏玻璃、金刚线、高效电池装备等配套产业,拓展检测、运维、回收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引进外部企业。强化“政府+链主企业+产业园”招商合力,整合各方资源,发挥“链主”、“链核”企业主体作用,高效精准开展产业链招商,针对性引导优质配套材料及装备企业来晋布局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省商务厅、省投促局、中来股份牵头,省工信厅、各市县政府、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省太忻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等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光伏产业链链长制工作专班,加强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建立跨部门日常调度机制,定期研究产业链发展工作,协调解决产业链发展中的断点堵点,推动入企服务常态化、精准化,促进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发挥光伏产业联盟作用,整合产、学、研、企优质资源,以发展需求和共同利益为基础,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战略联盟,构筑互信共赢产业生态,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牵头,工作专班成员等分工负责)
(二)强化要素保障
落实产业用地支持政策23条,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加强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保障产业链项目用地需求;用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能耗和环境容量优先配置等政策措施;每年拿出30%以上的新能源开发规模实行省级统筹,引导产业链企业与资源开发企业协同发展。(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牵头,工作专班成员等分工负责)
(三)创新金融支持
畅通产业链融资渠道,开展精深对接服务,围绕链上企业资金需求,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在服务团队、审批流程、贷款规模、授信条件、融资利率等方面给予专项优惠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贷、诚信贷、制造业专项贷、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贷等金融产品,为链上企业争取更多更好的金融支持。探索设立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撬动新能源企业、社会资本参与产业链发展;强化上市倾斜,将“链主”、“链核”企业纳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重点培育。(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牵头,工作专班成员等分工负责)
(四)实施财税支持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引领作用,激活信贷投放和社会资本,为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注入资金保障;落实重大技术装备免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人员激励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重点支持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通过省级技改资金等专项资金,加大对光伏制造企业技术改造、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落实市场主体倍增要素财税支持力度,实行重点企业落户“链主”、“链核”企业奖补和企业人才奖励。(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牵头,工作专班成员等分工负责)
(五)强化跟踪评估
积极跟踪光伏产业发展情况,定期对全省光伏制造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做好检查督查,分析实施效果,及时查找和解决问题。对龙头企业、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建立和更新名录清单,完善推进机制,保证产业落地和项目实施。(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牵头,工作专班成员等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