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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广南屋顶分布式业主优选:净资产在10亿元以上,国有企业占股、引进产业加分

日期:2022-09-22    来源:广南县人民政府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22
09/22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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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分布式光伏 光伏项目业主优选 整县推进

9月20日,广南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通告发布。广南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采取“新能源+”的方式进行市场化配置,最终确定优选一家投资主体。

配置范围包括(一)城区屋顶光伏发展工程:率先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城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推动城区连片商品住宅小区、搬迁安置住宅小区、商业建筑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50%;医院、学校、村委会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 40%;城区住宅小区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比例不低于 20%;商业集群屋顶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30%。

(二)园区屋顶光伏发展工程:在广南县工业园区等全面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符合建筑工程条件的前提下,工商业屋顶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30%。

(三)农村屋顶光伏发展工程:结合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动乡村现有居民住宅、新农村集中搬迁住房、村集体物业设施屋顶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鼓励集中连片发展。农村户用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20%。

招商配置条件要求:接受“新能源+产业”、带动地方国有企业发展、支持地方乡村振兴发展、电价优惠等多种方式。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成功合作经营不少于2个案例。企业参与竞选的,净资产应达到10亿元及以上。招商选定投资业主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南注册成立项目公司,1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优选投资主体不准对配置的能源指标进行买卖、转让,必须进行自主开发建设。

另外,根据广南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配置评分表,产业项目投资占30分,有主动引进产业意愿,产业方案可行、成效明显得30分。积极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参与建设,国有企业占股15%(含)及以上的得15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不超过20分。电价优惠占15分,主动提出电价优惠方案可行得15分。

优选公告如下:

广南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通告

为有序推进全县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广南县人民政府就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企业开发主体进行公开优选,欢迎具有资质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

一、优选方:广南县人民政府

二、优选方式:广南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采取“新能源+”的方式进行市场化配置,最终确定优选一家投资主体。具体流程为:发布招商公告—企业报名—资质审查——组织评分——确定投资主体——签订投资开发协议。

三、优选配置范围:

(一)城区屋顶光伏发展工程:率先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城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推动城区连片商品住宅小区、搬迁安置住宅小区、商业建筑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50%;医院、学校、村委会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 40%;城区住宅小区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比例不低于 20%;商业集群屋顶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30%。

(二)园区屋顶光伏发展工程:在广南县工业园区等全面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符合建筑工程条件的前提下,工商业屋顶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30%。

(三)农村屋顶光伏发展工程:结合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动乡村现有居民住宅、新农村集中搬迁住房、村集体物业设施屋顶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鼓励集中连片发展。农村户用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20%。

四、招商配置条件

(一)接受“新能源+产业”、带动地方国有企业发展、支持地方乡村振兴发展、电价优惠等多种方式。

(二)投资主体应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联合体,且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三)具备独立光伏发电的能力,运营经验丰富,与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成功合作经营不少于2个案例。

(四)企业参与竞选的,净资产应达到10亿元及以上。

(五)招商选定投资业主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南注册成立项目公司,1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

(六)优选投资主体不准对配置的能源指标进行买卖、转让,必须进行自主开发建设。

五、投资主体报名需提交材料

(一)企业运营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主营业务、总资产、资产负债、股东构成、净资产等内容,并提供经审计2020-2021年2个年度财务报告。

(三)企业业绩水平。提供截至上年度末已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发电业务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

(四)关于项目备案、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的承诺。

(五)关于所有出资人未因失信纳入“信用中国”黑名单的承诺。

(六)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企业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企业申报材料递交地点:文山州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4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龙先生   0876-3057614

七、注意事项

(一)企业递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申报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材料须胶装成册,装密封袋密封提交1份。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递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24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

附件1:广南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报名表.docx

附件2:广南县新能源资源配置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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