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云南省普洱片区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监理预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1个、澜沧县4个、镇沅县1个、景谷县1个、孟连县3个共计10个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预招标,规划总装机容量452MWac。(2)2022年度内云南省普洱市片区内发包人新增备案且具备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具体如下:
特别说明:
(1)投标人需对所投标段中所有项目同时投标,并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报价。
(2)本标段设置1名总项目负责人,负责本标段工作总协调,须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协调能力。
(3)现场需要根据项目情况,原则上每个项目配置1个项目总监,负责现场的监理协调、管理工作。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监理人员配置满足本次招标所有项目高峰期施工需要。所有项目在实际开工进场前,均需报送总监、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名单及资质至发包人审核。
2.2工期
监理服务期限:单个项目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项目,监理服务期为10个月;单个项目装机容量100MW以下的项目,监理服务期为8月。从招标人下发的项目进场通知中明确的进场时间开始计算。每个项目的监理缺陷责任期一年,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期计算。
2.3项目地点:光伏发电项目现场。
2.4合同签订与生效
2.4.1合同签订方式
由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待满足下列条件后,由具体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单个项目合同。
(1)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2)单个项目具备合同签订条件。
2.4.2单个项目合同生效条件
本次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采购,合同生效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获得建设指标,并取得备案(含部分取得);
(2)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3)发包人发出加盖公章的书面进场通知。
预招标风险告知:
※项目预招标存在风险,若项目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项目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如项目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未发出进场通知,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终止时,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具体合同的签订、执行等由项目单位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的公司实施。
2.5主要工作内容: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设备到货验收、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含光伏场、升压站有关的所有工程建设监理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配合、施工监理、环水保监理、调试监理、设备到货验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环水保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投标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6工程质量标准:
(1)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为优良等级并符合达标投产及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质量标准,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2)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优良率9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2个总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光伏施工总承包项目监理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工期等能够体现业绩工作内容关键页,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3.2.4 人员配置要求:
(1)总项目负责人:负责所有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年龄不超过55岁,须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协调能力。提供至少1项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建设项目监理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最近至少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项光伏建设项目的总监业绩,应提供资格证书、业绩清单、合同证明材料及最近至少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资料。本标段需要提供至少3名总监理工程师的名单、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
(3)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 或“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或地方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从事过1项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的安全负责人(需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或者其他证明材料)。本标段需要提供至少3名安全负责人的名单、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
3.2.5 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 本标段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09月13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招标文件费:本标段标书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一次招标已经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期间(从2022年09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09月13日17时00分止)回函到公告中招标代理电子邮箱ywzh86@126.com,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如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未回函确认,视为放弃投标。一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已退,本次招标请重新提供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 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本节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0871-67216773
电子邮件:cgglb@lcjgs.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407
电子邮件:ywzh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