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8月3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该指引适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南方电网公司在广东、广西、海南省(区)配电网。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包括户用光伏项目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户用光伏项目是指业主自建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征求意见稿》指出对于户用光伏项目并网环节简化为并网申请、并网验收 2 个环节。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环节简化为并网申请、接入系统设计、并网验收 3 个环节。
《征求意见稿》电网企业应按照简化工作流程,缩短服务时限,提高服务效率的原则,为分布式光伏并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电网企业应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拓展线上、线下并网服务渠道,拓展“容缺受理”等办理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