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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道宏常委:发展光伏产业不应忽视生态环境保护

日期:2022-06-30    来源:人民政协报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22
06/3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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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伏产业 光伏装机容量 光伏电站

能源系统的低碳化、零碳化是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未来光伏产业作为一种环保新型能源,其发展潜力十分巨大。在2020年联合国气候雄心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在致辞中明确宣布我国到2030年光伏装机的目标:“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2亿千瓦以上”。据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等机构预计,到2060年,我国光伏装机总量占风光新能源总量的比例将达到40%,与目前的装机规模相比,有26倍的增长空间,其用地总面积也将达到4.5万平方公里。

我国北方土地广袤,地形相对平坦开阔、日照时间长、辐射强度和大气透明度高,建设大型光伏电站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目前,我国大规模集中式光伏电站主要分布在西北和华北的沙地、草原、盐碱地、工矿废弃地和荒漠等区域。以陕西为例,截至2021年底,陕西榆林市累计建成并网地面集中式商业光伏电站120座,总规模625万千瓦,其中116座电站位于毛乌素沙地,总规模615.2万千瓦。这些区域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大型光伏电站的建设与运行必然会对当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产生影响,随着光伏装机数量和规模的上升,这一问题也日益受到重视。近年来,我国北方积极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区域可持续发展与脆弱的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十分尖锐。

调研了解到,我国北方光伏电站项目不仅承担着经济发展和能源保障的责任,也承担着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责任。光伏电站在区域脱贫攻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地方经济绿色转型发展开辟了新的路径。但在北方光伏电站规模化开发中,普遍存在着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加剧了原本脆弱生态的“二次退化”,严重影响了北方部分地区的生态环境。

一是忽视原生植被保护,加剧了水蚀、风蚀灾害。光伏发电项目在光伏阵列安装、电缆沟开挖、逆变器和升压站建设期间,对原有的地表植被容易造成破坏。项目运营后,为防止电弧火灾,电站往往需要冬春季节清理地面,造成地面长时间裸露,且为了不遮挡阳光不能栽高于2.0米的树种,客观上加剧了水蚀、风蚀发生频率与强度,容易引发生态“二次退化”的风险。比如2021年榆林市发生了18次沙尘暴,是近20年来最严重的一年,卫星云图显现当年北方沙尘暴8次起源于榆林,直接威胁到西安和北京,已治理的毛乌素沙地再次沙化问题迫在眉睫。

二是忽视设计方案的全面落实,缺乏配套防护林网建设。为满足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效益和管理需求,目前10万千瓦光伏电站占地面积都在2500亩以上,项目四周为原生的灌木或草原生境,没有栽种相应的防护林,光伏电站场区均存在大面积不同程度的扬尘或扬沙现象,形成新的沙尘来源。目前企业在光伏电站选址确定后,落实项目外围建设不少于70米带宽防护林网的要求不到位,也没有通过在电站内部栽植紫穗槐、柠条、沙地柏、沙枣等树种,实现电站的林网化。

三是忽视生态依法监管,地方政府建设绿色屏障权责不明。比如,2019年底华能子公司在陕西靖边县伊当湾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时,推平了3000多亩沙地植被,严重破坏了陕北防沙绿色屏障建设成果。2021年初敦煌万余亩沙漠防护林被毁,数代人心血毁于一旦,敦煌的最后一道防沙阻沙绿色屏障即将失守。这些事件凸显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协同管理缺位的问题,在生态屏障建设和管理中没有很好地做到事前监督、事中协调、事后处罚。全国各地毁林建光伏电站事件频发,不仅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绿色屏障建设成果,而且反映出有些政府部门和企业依然坚持先破坏后补偿甚至不补偿的错误观念,将生态建设责任转嫁给了当地人民群众。

为此,建议:

一、强化生态重建评价。一是在光伏电站项目开始建设之前,应以当地生态要素为基础进行生态价值和功能评估,可从宏观、中观层面和长时间尺度上,分析光伏项目开发的环境效应,审定生态重建方案,从源头上控制光伏项目开发所产生的问题。二是对已经运行的光伏项目,进行生态恢复后评价,了解开发前后周围生态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全面反映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实际影响和环境补偿措施的有效性。三是确定未来发展光伏项目的区域、范围以及防护林类型与标准,把生态治理与科学利用有机结合起来,以光伏项目建设驱动生态建设。

二、加强对光伏电站建设的监管。各地发改部门应联合林草、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对光伏项目环保、水保及土地整治与生态恢复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管。在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控面积、覆土壤、建林网、强监管”的原则,严格监管落实选址、立项、审批、建设、监管等方面要求,建议改变集中连片大规模发展的思路,一个阵列区的规模应不大于2500亩、10万千瓦。在电站建设期间,应对场平覆土后垫土粘粒含量及土方厚度、外围防护林带建设情况开展抽样调查;在电站完工后,应加强对内部道路灌木林网建设情况和光伏板间土地利用情况的验收检查;在电站运行期间,应强化执法巡回检查,确保将事先设计的内容落实到位。

三、创建联动工作机制。一是探索建立基于智慧资源管理系统的“三区三线”管理体系和平台,研究设置区域绿色屏障建设绩效评价指标,合理利用沙地、草原及周边各类土地资源。二是建立市、县两级政府分工协作工作机制,明确领导责任与监督责任,强化光伏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各项环保制度刚性落实。同时,加强对已投入运营项目的检查,对未按规定实施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整改仍不合格的,实施联合惩戒,将项目投资主体纳入失信主体名单。

(作者系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盟中央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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