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华润电力发布“有关成立合伙基金的关连交易”的公告。公告称:
华润电力工程就与内蒙古绿能私募、内蒙古环投、国家能源内蒙古电力、国家电投内蒙古能源、大唐内蒙古新能源、华电内蒙古新能源、三峡投资、北方联合电力、中广核风电及TCL实业控股成立合伙基金订立合伙协议。
各订约方对合伙基金注册资本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其中:
国家能源内蒙古电力、国家电投内蒙古能源、大唐内蒙古新能源、华电内蒙古新能源、三峡投资、北方联合电力(华能集团下属公司)、中广核风电、华润电力工程、TCL实业控股各自认缴出资人民币10亿元。
内蒙古环投将认缴出资人民币9.9亿元;
内蒙古绿能私募将认缴出资人民币0.1亿元(华润集团内拥有51%股份的基金);
公告指出,成立合伙基金的目的为合理高效地配置能源资源,于内蒙古构建完整的能源产业价值链,推动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促进产业结 构及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支持节能减排及绿色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合伙基金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以相关登记备案为准)。合伙基金优先投资于风能、光能、氢能、储能等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其亦投资于新能源开发、能源科技创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运维服务、低碳产业及 其他能源相关产业等领域,以推动内蒙古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