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印发《黑龙江省电网2022年电力电量平衡方案》。根据文件,黑龙江省的风电、光伏电量分为三部分:
保障小时数电量+市场化交易电量+超发电量
三部分的电量,将采取不同的上网电价。
1)保障部分:普通光伏项目保障小时数仅有250小时!
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保障性发电量分别按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1950小时和1300小时确定,其他风电、光伏保障性发电量分别按400小时和250小时确定。
2)市场化部分:风、光与火电按1:4捆绑交易
全省风电、光伏保障性电量规模分别为:58.3亿千瓦时、30.2亿千瓦时;扣除保障性电量,剩余电量全部进入市场交易。2022年省内电力直接交易继续采取风(光)火捆绑电力直接交易方式,风(光)火捆绑比例不超过l∶4。
3)超发部分:按0.2元/kWh收购!
将清洁能源供暖市场电量交易规模扩大为 15亿千瓦时。风 (光) 扣除保障性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后的超发电量,用于清洁能源供暖的超发电量按每千瓦时0.20元由电网企业统一收购,其余超发电量按相应市场交易最低成交价格由电网企业统一全额收购,进入电量"资金池"平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