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解决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2年3月2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宣传解读好该政策文件,4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电网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旭东先生;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赵乔贵先生;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李国墅先生;
云南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乔国新先生;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处处长罗彦平先生;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虹女士。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旭东先生发布新闻。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梁旭东: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衷心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省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下面,我就近期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云政发〔2022〕16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作简要介绍。
一、出台背景
随着“双碳”战略深入推进,云南省立足绿色能源优势,坚持以绿色能源开发和能源保障网建设为主线,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能源产业成为第一大支柱产业。为解决当前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资源开发管理,坚持绿色发展、安全发展、智能发展,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接网和消纳,实现未来3年新增新能源装机5000万千瓦的目标,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和州(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企业意见,研究制定了《政策措施》,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出台实施。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7个方面12项重点措施。
(一)全面有序放开。全面开展光伏发电资源清查,形成全省资源分布“一张图”,将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接网工程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搭建省级统一管理的项目库,充分衔接各级规划、确定开发范围。按照分层分级明确管理范围和职责分工,确保每年开发规模1500万千瓦以上,根据成熟度对在库项目分类管理。
(二)强化要素保障。省级每年预留2000亩建设用地指标和16000亩用林指标,优先支持大型基地项目、省级重大新能源项目及接网、配套电网工程,根据实际需求,多退少补。对符合要求和标准的项目,在项目建设、集电线路敷设、场内道路等方面给予用地、用林政策支持。
(三)实行市场化资源配置。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公平、公开优选项目业主,以光伏电源建设带动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储能等重点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制定资源倾斜激励机制,对工作推进力度大、光伏制造业发展势头好的地区,在光伏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支持“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鼓励以“新能源+”和分布式光伏等方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实行快审快批。明确省、州(市)、县各级组织实施和协调的项目、配套接网工程范围。土地、林地现场踏勘由省、州(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实行并行审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五)限期完成项目建设。建立项目限期开发及退出机制,明确项目备案、开工建设、投产并网时限,对因项目业主自身原因未按期开工建设且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备案,收回开发权。项目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对因政府部门工作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将通报和约谈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六)保障接网消纳。电网企业按照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同步开展配套接网工程前期工作,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实现同步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的一定比例精准配置储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发电企业建设的新能源配套工程,经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双方协商同意,可在适合时机由电网企业进行回购。
(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云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煤电改造升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部门间上下联动与左右协同,统筹推进全省光伏项目建设。州(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压实责任,确保项目按期投产。建立监督检查机制,通过督促业主加快建设、项目定期调度、不定期现场联合监督检查、通报或约谈等措施,确保项目按时序推进。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结合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政策措施》,牵头做好全省光伏资源开发的统一管理、合理布局,规范开发行为工作,组织大型连片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绿色能源和绿色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提高光伏发电资源开发利用的综合效益和效率,确保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快速有序推进。
第二项议程,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记者:
这个问题我想请问省生态环境厅的领导。在我省光伏发电发展和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利用过程当中,我们如何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谢谢。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李国墅答记者问(记者 赵嘉 摄影)
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利用,对进一步优化我省能源供给结构、有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作用,是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和有力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支持我省光伏资源开发利用,并将认真做好光伏发电环境管理,促进光伏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光伏发电项目环评审批。坚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指导相关州(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光伏发电项目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二是严格环境准入,促进光伏发电绿色发展。加强指导,促进光伏发电项目在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中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是加强环境管理,促进光伏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强化项目全环节、全流程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环境行为,确保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光伏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记者:
想请问一下省自然资源厅将会如何做好供给保障,来助力全省光伏产业的发展。谢谢。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赵乔贵答记者问(记者 赵嘉 摄影)
非常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同时也非常感谢在座新闻界记者朋友们对我们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为推动全省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省自然资源厅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土地要素保障。
第一,主动靠前服务,强化重点专班保障。落实“一线工作法”,积极主动与州(市)、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沟通对接,从项目谋划、规划选址、用地保障等方面,靠前服务,提前介入,用好志愿者服务团队,主动开展用地政策业务指导,推动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专班工作机制的建立,用地审批人员下沉一线,开展前端用地报批服务和审查。
第二,加强规划引领,提供空间保障。一是立足当下、谋划长远。全省正在稳步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地方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提前推进相关研究,做好能源基础设施的支撑落地和空间预留。二是合理规划,科学选址。光伏发电项目的选址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衔接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统筹生态、农业、城镇等各类空间管制要求,合理利用空间资源,科学布局项目选址,光伏项目不得占用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光伏方阵不得占用稳定耕地。
第三,完善项目用地报批,切实做好用地保障。一是统筹配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光伏项目倾斜,保障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十四五”期间,省自然资源厅将每年统筹2000亩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报批需求。对纳入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其他光伏项目使用各地当年处置存量土地核算的计划指标优先保障。二是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建立省级重点项目清单和“重中之重”项目清单,对纳入清单的项目,确保每个项目清单化、具体化、责任化,动态监管用地保障进度,实行调度机制,督促做好用地报批。三是推动审批效能革命。持续深化用地审批改革,迭代建设用地智能审批系统,优化审批流程,将征转用地省级审查时限由目前的13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切实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第四,强化用地保障,落实用地政策。一是光伏复合项目中变电站、运行管理中心、储能设施、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等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应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二是对光伏复合项目利用25度以上耕地(水田除外)或其他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不破坏耕地耕作层及农用地生产条件的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用地允许以租赁方式取得;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集电线路的用地,实行与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场内道路用地可按照农村道路用地管理。三是光伏复合项目以外的其他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未利用地的,光伏方阵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用地允许以租赁方式取得,其他用地部分按建设用地管理,应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均按建设用地管理,应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记者:
我这个问题想请云南省林草局的领导介绍,林地保障是光伏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国家和云南省近些年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目前取得的效果怎么样?在下一步的工作当中林草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光伏产业的发展?谢谢。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处处长罗彦平答记者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为支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规范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国家林草局于2015年11月27日印发了《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对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将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等列为光伏项目禁建区域;将其他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列为限制建设区域;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省级层面,省林草局和省能源局于2021年10月29日联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结合云南实际,在国家林草局通知要求基础上,对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地选址要求、用地性质、建设标准、植被保护和监管要求以及植被保护方案等方面进行了细化、优化,使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地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自《通知》下发不到半年时间,省林草局已批准符合条件的光伏建设项目27个,批准使用林地和草原2163亩,可以说是光伏复合项目落地最密集的时间,有效支持保障了我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3月24日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明确的任务,主动加强与省能源局等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及时研究解决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优化审批程序和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依法依规高质量做好光伏发电等绿色能源建设项目林地和草原要素保障工作。
借此机会,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在大力发展光伏产业、保障能源安全的同时,要高度关注生态安全、注重绿色发展,牢固树立节约集约使用森林资源的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实现“林光互补”,共同守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使绿色成为云南高质量发展和最美丽省份的鲜明底色!
记者:
我想请问一下省能源局的局长,请问省能源局在规划和项目库动态管理方面具体的做法和措施是什么?谢谢。
云南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乔国新答记者问(记者 赵嘉 摄影)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非常感谢长期以来各位媒体朋友对云南能源工作的关注和关心。
加快光伏发展是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打造绿色能源强省,解决全省电力供需矛盾的重要抓手,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当前,全省光伏发展进入加快开发、全面放开、有序开发的新阶段,省能源局负责省级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具体举措主要有:
一是形成资源图。已组织各州市开展新能源资源全面清查,统筹资源条件、生态环境保护、要素保障等因素,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综合电力供需、电源接入与消纳,已形成了资源分布“一张图”,为实现以资源定规划、资源定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两个规划即将印发。坚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已编制完成《云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云南省新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近期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两个规划立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遵循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体现了云南打造绿色能源强省的决策部署,明确了全省光伏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突出了项目管理、加快建设、动态监测、考核评估等,强调了形成合力的各方责任。
三是建立全省项目库。建立了省级统一管理调度的新能源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按在建、新开工、拟建和储备4类进行分类管理。项目库建成后,可实现项目随时申报、即时连线、精准跟踪、实时查看、在线调度、动态增补等功能,我们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四是制定年度建设方案。按照“入库有条件、出库有标准”的原则,对各州市上报的项目,实行“先入库、后复核”,入库项目交由省级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进行复核,全面排查土地林地、生态红线保护等敏感因素,根据部门反馈的复核意见,每年6月之前,制定印发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将具备开工条件、可接网消纳的项目全部纳入开发清单,并实行项目动态增补、退出,对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印发后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适时增补,实现“能开尽开”,对敏感性因素排查不彻底、要素保障困难,且在规定时限内也难以达到开工建设条件的,即时调出项目库。
五是配合做好光伏资源统筹工作。省能源局将认真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加强集中连片新能源资源的统筹和管理,规范开发行为,并将认真贯彻落实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深度融合发展的要求,结合全省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多能互补需要,配合尽快完成资源配置工作。
再次感谢大家对全省能源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谢谢!回答完毕。
记者:
请云南电网公司领导介绍一下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周期短,电网如何保障接网工程实现同步并网?谢谢。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虹:
谢谢,非常高兴有机会在这里跟大家交流。我们国家是在2020年提出了“双碳”目标,也就是说到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要实现这个战略目标的话能源行业是主战场,电力行业是主力军,电力转型降碳就是要大力开发新能源。所以在此形势下我省也积极行动,近期我们省里的能源主管部门已经编制完成了“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在现阶段的话新能源主要的形式就是光伏和风电,我省在“十四五”的新能源规划中还是以光伏发电为主。所以在规划中整个规划项目,云南省在“十四五”规划开发的新能源装机总规模是超过5000万千瓦,开发的项目数是数百个,超过了800个项目,是这样一个规模。
电网要接纳这样的规模,新能源项目需要配套建设从35千伏到500千伏,4个电压等级的若干变电站以及输电线路,同时还要电站建设接入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所以实现电站和电网的物理连接。
正如刚才这位记者朋友提到的,光伏发电向呢建设周期短,而电网配套项目建设的周期长,因为电网配套项目是线性工程,建设内容多、涉及范围广,但保障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同步投产,云南电网公司责无旁贷,为此我们积极研究,打破常规,提出了以下几项举措:
第一,我们简化了流程。因为在电站开发立项之后开始办理并网流程这个环节我们出台了一系列减负措施,包括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这项措施我们体现的是接网工程快这样一个特点。
第二,所有的接网工程,包括配套项目建设都是按公司内部的应急项目管理。只有两项准备,一个是年度投资计划的提前准备,确保资金保障光伏电站的接网工程需求。另外一项就是把所有保障要素提前准备,包括设计、施工、监理资源都提前做好准备。这项措施我们体现了保障接网工程急这样一个特点。
第三,我们近期,正如刚才乔副局长介绍的,能源局也出台了一个项目清单,有了这个项目清单我们公司就可以提前开展配套新能源接网的规划工作,同时也可以研究所有新能源接网工程的方案。这个提前工作超前做的话可以保障新能源接网工程方案提前3-5个月做好准备。这项工作非常有意义,它解决了我们超前谋划、提前准备、接纳光伏电站接网的基础工作,为我们超前工作打下了基础。这项措施体现的是超前特点,保障我们光伏接网。
第四,省能源局和云南电网公司都组建了两级专班,省能源局这个专班体现的是横向协调的作用,发挥这样一个特点统筹前期资源的保障。云南电网公司这个专班解决内部建设过程中统筹协调的问题,这两个专班信息沟通,问题及时即办、随时协调、及时解决光伏等新能源并网服务以及接网建设过程当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和困难,这个措施体现了我们为了光伏电站并网的一个合力特点。
云南电网公司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力以赴完成光伏等新能源年度及“十四五”的任务目标,保障能源消纳和电网的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