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合理建设先进煤电。加快构建多元化低碳清洁能源体系,建设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推动防城港、昌江、湛江等核电项目建设。
根据《实施方案》,北部湾城市群将开展安全保障重点工程,其中,清洁能源开发方面,将建设昌江核电二期,推进廉江核电一期、防城港红沙核电三期、白龙核电一期等工程前期工作。建设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推进阳江沙扒、湛江外罗、钦州、海南西部海上风电场建设。建设南宁、阳江抽水蓄能电站,研究论证海南跨海联网第二通道可行性。
《实施方案》还提出,建设南方重要的能源资源储运基地。依托钦州、茂名等沿海油品码头和北海LNG接收站,打造辐射周边地区的海上天然气枢纽和油气储备基地。加强电网互联互通互补互济,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和调节能力。稳步推进南海油气资源和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