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柔性支架EPC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柔性支架EPC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临沧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NJNG-GC-GKZB-22-0009
2.2招标项目名称
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柔性支架EPC工程
2.3招标项目概括
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境内,现场现状大部分为山地,局部坡地,地势较为陡峭。初步选址可利用土地面积3000余亩,多个片区,总规划容量为120MW。本次柔性支架EPC工程招标分一个标段进行,根据技术规范书要求,新建柔性支架组件发电单元,含设计、基础支架及组件施工、支架采购。柔性支架单元总容量约18MW(实际容量自行勘察设计确定,但总量不得低于18MW),柔性支架发电单元处于镇康县忙丙乡、凤尾镇、南伞镇等多个片区。支架采用柔性支架系统,光伏组件选用545Wp单面单晶硅组件,逆变器采用225kW组串逆变器。通过招标拟选优质的设计、采购、施工综合投标人,完成柔性支架发电单元的全部建设工作。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柔性支架EPC工程,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2.2.1本项目为EPC总承包方式。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竣工图预算)、计算书、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移交。
2.2.2采购范围:包含了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区AB(18MW)地块设计、采购、施工工作,所有支架、组件安装及组件间的组串电缆连接、组件接地,包含工程所有相关的措施费(冬雨季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验收的相关工作、费用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光伏区柔性支架地块的组件布置、支架基础、支架方案、计算书及计算模型等设计工作,负责施工图纸及竣工图纸的编制。技术方案需通过由招标方组织的评审会评审,评审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2)支架基础的采购和施工(包含桩基检测)。
(3)组件安装及组件间的组串电缆连接、组件接地。
(4)施工材料及设备的卸货、保管、转运工作。
(5)工程施工期间的维修保养,能够满足设备及材料的进场需求。
(6)安装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扁钢、黄绿接地线、线鼻子、槽盒、防火封堵、临时标牌等其他辅材等均由投标人提供。
(7)施工设备、材料二次搬运。
(8)所有工程相关的资料的收集(不限于设备、材料合格证、材质证书、试验报告)、编撰、打印、装订、移交归档等工作。
(9)安排专业资料员与施工同步进行资料编撰、收集整理工作,配合监理做好质检资料准备工作。
(10)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要求的全部柔性支架系统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负责指导供货范围内柔性支架系统的安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按照光伏电站技术要求、本规范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配置光伏电站使用的柔性支架系统(包含基础以上所有支架及连接件、零部件)。
2)应提供满足柔性支架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设计方案、图纸及计算书。
3)达到本规范规定的全部功能及技术指标要求。
4)应进行适配,满足本规范对柔性支架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要求。
5)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按时发运柔性支架系统到达本光伏电站现场。
6)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向招标方提供必需的图纸及说明、文件等,使运维单位后期能安装、维护和调试柔性支架系统。
2.2.3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场内倒运、检测、制安、调试、试验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2.2.4文明施工及措施:服从招标人的现场项目部管理,并满足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含承包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成品保护,临时设施,施工机具的检测检定,机械和人员进出场,水平垂直运输及二次倒运,施工过渡,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措施及各种赶工措施,临时水电(含发电机及燃料)、现场防疫费等。
以上即便在合同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工程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都需纳入合同范围。
2.5建设/项目地点
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境内
2.6计划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新能源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1)/(2)两类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两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初至今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1)/(2)两类主要人员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6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3月至今应具有柔性支架5MW(含)以上相关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文件(主要内容页、关键页等相关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柔性支架EPC工程售价:2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收款账号: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2年03月25日09时00分—2022年04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4月15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一号4301室
联系人:陈曙
电话:025-6600879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11号楼1至3层101(园区)
联系人:杨泽华、李国强
电话:010-52205270、52209118
电子邮件:chinabrr08@163.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