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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华能宜兴新建镇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2-03-31    来源: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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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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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伏项目 光伏EPC 光伏招标 华能集团

华能宜兴新建镇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宜兴市新建镇

1.招标条件

华能兴建宜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宜兴新建镇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兴建宜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宜兴新建镇100兆瓦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建设容量105.454MWp,交流并网额定容量80MVA,设置一座110kV升压站,采用预制舱形式,以1回110kV线路T接110kV典舍线,新建线路长约5km。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批复意见为准。

本项目位于宜兴市新建镇,地形平整,地貌主要为鱼塘水面,为光资源可利用区,具备建设光伏电站的外部条件和资源条件。场区周边有乡村公路通过,交通条件较好,站区场地较平整。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全部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物资采购、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工程试验检验、竣工验收、项目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其它临时性用地、道路、用水用电、设备现场技术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全部工作。

(1)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环评、稳评、水土保持、农网改建等所有合规性文件的办理及所有方案、专题的审查等工作;

(2)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的编制及审查,以及施工图设计;

(3)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协调及合规性手续办理;

(4)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装卸和管理;

(5)光伏场区、110kV升压站及其他项目的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光伏场区、110kV升压站场区“五通一平”;

(6)信息子站建设及远程集控中心接入与工程相关工作;

(7)项目调试、商运、竣工验收(含供电公司、消防、水保、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档案管理等专项验收工作),实现消防、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环境保护“三同时”;

(8)建设期工程保险、耕地占用费、青苗补偿、林勘和补偿(如涉及林地)、政策处理农网改线等所有费用;

(9)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工作;

(10)项目竣工结算报告编制;

(11)其他招标人委托项目。

(12)工程各项专项验收、专题报告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职业卫生健康、安全、档案、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检查、性能考核、沉降观测、防雷检查、图纸送审等各类审查、验收检查会议工作、提交资料、会议费、专家评审费及专家交通费均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2.3建设工期:

项目总期工期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4月20日开工,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承揽实施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明影印件。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明影印件。

3.2.3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自2017年1月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累计容量50兆瓦(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30兆瓦)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E)和施工业绩(C),或累计容量50兆瓦(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30兆瓦)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提供合同影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3.2.4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安全资格证(B类)证书,提供合同影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1500万元(含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3月29日9:00起至2022年4月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9日9时00分

5.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19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其他

7.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本工程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原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7.5质量目标

分部分项合格率100%,应达到《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2012版)、《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2012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等有关国家、电力行业标准要求,达到电力行业优良标准。

7.6风险告知

本次华能兴建宜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宜兴新建镇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采购为预招标,须待项目取得相关行政机构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项目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8.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兴建宜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688号

联系人:商务张女士技术刘先生

电话:商务13862008513技术18662509836

电子邮件:34977879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冯云

电话:18633069657

电子邮件:hnzbf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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