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框架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长丰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招标人:皖能长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皖能长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框架总承包(EPC)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2DFQGZ00429/JG2022-12-0333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水湖镇、罗塘乡、庄墓镇、义井镇、双墩镇居民屋顶光伏项目;
二标段:左店镇、朱巷镇、杜集镇、杨庙镇、双凤开发区居民屋顶光伏项目;
三标段:吴山镇、下塘镇、造甲乡、陶楼镇、岗集镇居民屋顶光伏项目。
以上各标段建设规模分别不低于40MW(2022年底建设不少于30MW,2023年建设不少于10MW)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G2022-12-0333/01,02,03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
2.6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长丰县境内,项目类型为长丰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每个标段建设容量不小于40MW,本项目总装机规模暂估为120MW(具体工程执行根据项目开发情况,政府和建设单位审批为准,招标人不保证任一标段暂估容量的全部执行);
2.7合同估算价:投资估算总价42600万元(按照实际安装容量结算)
2.8计划工期:计划在2022年底前每标段新增装机容量不低于30MW且屋顶可利用面积建设光伏比例不低于20%,2023年全部完成(最终以政府发布整县推进工作方案要求为准)。
2.9招标范围:按国家、行业及招标人的标准要求,承担长丰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任务。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承包人负责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开发、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原则上按照发包人要求在标段范围内开展居民屋顶的项目开发(包含与产权方的对接协调、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资源梳理、屋面航拍及项目初步评估等工作;单个项目实施的位置需经政府和项目业主确认后,由项目业主与产权方签订合同);
(2)可研报告优化及办理有关的申请、备案、电力接入方案批复、用电增容(如需)、发电收益划扣(户用)等相关手续办理(招标人配合);
(3)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电力接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
(4)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包括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等);设备材料接收、运输、保管及倒运等。
(5)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检查测试(含拟建光伏的构建筑物安全鉴定)、屋顶加固及漏水修复(如需)等);
(6)负责本项目所有光伏子项目通过业主及相关部门验收:并网验收(含并网性能、电力质监、设备电气、保护试验等(按需),并网手续及调试试验须满足国网公司要求)、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电气性能试验、环保、消防、防雷、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评价等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
(7)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采购、项目质保期服务及技术售后服务等;
(8)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人须对建设项目的整体负责,负责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建设质量、安全、造价、进度及其他等。
总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第(1)至(8)项所列工作内容,承包人负责上述工作且承担因完成上述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2.10项目类别:EPC总承包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述(1)和(2)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累计容量不低于20MW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且至少有一个分布式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的业绩)。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电力相关专业职称且担任过1个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可以或不可以)为同一人。
3.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不会濒临破产。
3.6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2(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1日。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6日11时00分(同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年4月6日11时00分。
6.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皖能长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9号
邮编:230051
联系人:刁敏
电话:0551-67128558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编:230051
联系人:周宏彬、汪召镧
电话:0551-65199536/17775059772、0551-65199545/15005669969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话:0551-62725069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9.4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