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深圳市发改委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就加快推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广应用给予政策补贴。
根据文件,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计量的光伏项目经发改部门审核后纳入补贴范围。市级财政对纳入补贴范围的发电量予以补贴,其中:基准常规光伏项目:2022年、2023年并网发电的项目补贴标准为0.3元/千瓦时,2024年、2025年并网发电的项目补贴标准为0.2元/千瓦时,2026年并网发电的项目补贴标准为0.1元/千瓦时;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项目:补贴标准为基准常规光伏项目的1.2倍。
此外,重点推动在工业园区规模化布局光电转换效率达先进水平的光伏项目,鼓励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示范项目。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要强化光伏项目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年度任务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5GW。
具体文件见下: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优化调整我市能源结构,千方百计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加快推进我市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广应用,我委编制了《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和公众可于2022年2月24日前将有关意见发送至邮箱sznyxx@fgw.sz.gov.cn或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市发展改革委窗口。
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3.起草说明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