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项目的融资,许多都是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开展的。然而,央行发布的一项政策的征求意见稿,对融资租赁的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业务,进行了限制。据业内人士介绍。若该政策实施,将对整个融资租赁行业影响巨大!
2021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关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其中融资租赁行业最为关注的一条规定是:
(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应当坚持服务本地原则,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经营业务,原则上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业务。跨省开展业务的规则由国务院或授权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7类地方金融组织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相关规定包括:
第十一条 ......地方金融组织应当坚持服务本地原则,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经营业务,原则上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业务。地方金融组织跨省开展业务的规则由国务院或授权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违规跨省开展业务的处罚】地方金融组织未经批准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由住所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住所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
限制融资租赁公司跨省展业的对行业影响巨大!
全国任何一个省份,更不要说市、区,业务量都有限。因此,目前融资租赁行业内的现状是,多数融资租赁公司都是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如果全面禁止跨省(区、市)展业的话,对于大多数融资租赁公司,如果不能开展省外业务,将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文件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