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2021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2021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房县行政审批局以2018-420325-89-05-48106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天曙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房县天曙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兆和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房县境内工商企业建筑物屋顶(各标段实际建设地点,招标人就近、节约成本、相对平均的原则划分)
建设规模:房县2021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约60MWp。
其他:第一标段装机容量约12MWP。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房县境内工商企业建筑物屋顶光伏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并网送电等。
标段划分:本标段为第一标段(第二次)。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在房县2021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第二次)、第五标段(第二次)中的其中一个标段参加投标。若同时对两个标段均提出投标申请,则该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做无效文件处理。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的中标单位不能参与此次投标。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1-27
合同估算价:54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1.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电力工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3.1.3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4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3.1.5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二项之一即可):3.1.5.1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单个项目(屋顶)500KWp及以上光伏电站的业绩;3.1.5.2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10MWp及以上地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备注: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网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01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19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房县天曙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房县城关镇迎宾大道2号
邮编:442100
联系人:王静
电话:0719-3233787
代理机构:湖北兆和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园丁一区院内三楼
邮编:442100
联系人:陈春艳
电话:0719-322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