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罗悃农业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甸县罗悃农业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罗甸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1HNGS022565
2.2招标项目名称
罗甸县罗悃农业光伏电站EPC总承包
2.3招标项目概括
罗甸县罗悃农业光伏电站伏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自治州罗甸县罗悃镇境内。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E=106°23’~107°03’,北纬N=25°04’~25°45’。本项目位于罗甸县罗悃镇,场区总占地面积约为3006.54亩,高程约800m左右。本工程备案规模为100MW,直流侧铭牌功率134.5344MWp。本光伏项目区域内建设1座110KV升压站。最终送出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2.4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征地协调、采购运输等工作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附件招标范围。
2.5建设/项目地点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自治州罗甸县罗悃镇境内。
2.6计划工期
2022年10月31日前保证全容量并网。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2个总装机容量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机电专业或电力专业),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担任过至少2个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总装机容量2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2018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罗甸县罗悃农业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售价:2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12月14日18时00分—2021年12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1月1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3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闫岩
电话:15810621706
电子邮件:yanyan@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范围:
一、设计部分
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等相关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报告、图纸。
二、施工部分
(1)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部分、升压站部分、送出部分、对侧间隔等。(2)场地内电力线路、通讯线路、坟墓等各种设施改迁并承担相关费用;建筑工程、综合楼、110kV升压站等施工。(3)项目送出部分相关手续的办理、对外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验收部分
投标人按招标人的要求组织工程验收,项目并网送电前以及并网后的入网检测及备案等所有对外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根据贵州省能源局关于本项目备案要求,本项目支架低端距地高度不低于1.8米。
四、征地协调等
投标人负责光伏场区土地流转工作、升压站征地工作、对侧间隔征地工作,包括期间发生的对外协调工作;升压站永久性征地费用和光伏场区租金由招标人承担,青赔、拆迁、压覆矿赔偿等其余一切工作及费用;除向项目所在地政府缴纳的各项规费,征、租地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
五、采购运输
所有为满足项目建设、生产、生活所必须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物资的采购、运输、设备仓储(含甲供设备)、接卸货(含甲供设备)。
2.5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且投标人须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维护安全生产、满足电网公司要求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2.6建设地点/项目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自治州罗甸县罗悃镇境内。
2.7计划工期: 2022年10月31日前保证全容量并网。
2.8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