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绿色基础设施海外投资”项目在12月14日发布的《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再生能源投资协同效益研究报告》中提出,预计到2030年,中国对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风电光伏投资可以带来每年约37.15亿美元(约合236.40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效益。
今年9月下旬,中国在联合国大会上承诺将不再新建海外煤电项目。新华社报道显示,多国专家学者和主流媒体认为,这是中国为积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而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
绿色和平报告提出,中国不再新建海外煤电项目预示着以风电、光伏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将成为中国“一带一路”能源投资的重点,“伴随着‘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关系的夯实和合作平台的搭建,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风电光伏投资,将为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速能源转型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贡献力量”。
报告认为,随着中国对外援助和国际合作的不断深化,到2030年中国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再生能源市场潜力和投资前景广阔;中国对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风电光伏投资可以带来每年约37.15亿美元(约合236.40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效益。
报告显示,中国企业与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中的参与方式包括作为业主参与、作为融资方参与、作为工程承包商参与以及作为设备出口商参与几种。
据悉,设备出口仍然是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走出去最常见的模式。2014-2018年间,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64个国家参与并已投产的风电光伏项目总规模达到12.04 GW,其中约80.4%的项目使用中国设备。报告同时指出,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参与方式正逐渐从单一的设备、工程建设出口向投资方转变,体现了中国投资者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和长期收益回报的信心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