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预期在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和风电装机分别达到2200万千瓦和1000万千瓦。
《通知》指出:
积极推进“光伏+”发展模式。利用宜昌市、襄阳市、黄冈市、孝感 市、荆州市、荆门市、十堰市、黄石市、随州市等地区的一般农用地、鱼塘、水面、采矿废弃地等土地资源,建设光伏+农业(养殖、种植)、光伏+多能互补、光伏+储能、光伏+旅游等项目。
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支持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区等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居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安装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创建绿色工厂,提高工厂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建设厂区光伏电站、储能系统、智能微电网和能管中心;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依托武汉新能源研究院、太阳能光伏技术湖北省工程实验室、配电网智能化与节能环保产品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清洁能源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强太阳能光伏组件、动力蓄电池等新品种废弃物回收利用,提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