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11月26日,东方日升发布《关于转让电站资产的公告》,《公告》显示,本次东方日升转让两处光伏电站,合计回笼资金27145.1万元。
其中,东方日升与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风能”)签署《关于皮山县日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拟将东方日升下属企业日升电力持有的皮山县日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山电力”)100%股权以177,951,047.24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疆风能。
《公告》指出,东方日升全资公司日升电力持有皮山电力100%股权。日升电力系公司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香港”)共同出资设立的子公司,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为75%,日升香港持有的股权比例为25%,日升电力系公司全资公司。皮山电力目前持有日升电力十四师皮山农场光伏电站项目(20MW)。
皮山电力十四师皮山农场光伏电站项目位于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皮山农场,电站的建设备案总容量为20兆瓦,于2016年6月建成并网投入商业化运营,该电站2020年发电量为2,334.05万度,2021年1-3月发电量为554.97万度。
此外,东方日升与三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收购乌海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之合作协议》,拟将乌海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93,500,000.00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三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乌海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两个光伏项目,一为乌海市10MW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位于内蒙古乌海市千里山工业园区,电站的建设备案总容量为10兆瓦,于2017年3月建成并网投入商业化运营,该电站2020年发电量为1,521.51万度,2021年1-6月发电量为796.33万度。
另一处为乌海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50MW光伏基地项目。该项目位于内蒙古乌海市千里山工业园区,电站的建设备案总容量为50兆瓦,于2018年6月建成并网投入商业化运营,该电站2020年发电量为8,202.61万度,2021年1-6月发电量为4,248.54万度。
通过此次交易,东方日升共计出售80MW光伏电站项目,共计所得27145.1万元!
公告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