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1月10日,美国商务部公告,拒绝了对亚洲光伏制造商发起调查的请求,美商务部认定亚洲公司没有以低于正常值的价格销售光伏电池。对光伏产品“反规避调查”不予立案。
美国商务部文件如下:
美国拒绝对亚洲光伏制造商展开调查
今日早间,美国商务部(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下发了一份裁定公告,公告称“根据法案777(b)(2)和19 CFR 351.304(d)(1),我们不考虑,并拒绝A-SMACC于2021年8月16日提交的对中国光伏企业的规避调查请求。”
(美国商务部大楼)
上述提到的A-SMACC是一个由匿名企业构成的“美国太阳能制造商反对中国规避行为”组织。8月16日,其向美国商务部提起申诉,指控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以下中国光伏企业,非法规避美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规避调查请愿书内容)
尽管美国不断提高进口光伏产品的关税,意图打压我国光伏制造厂商,为其本土光伏产业发展“保驾护航”,但随着中国光伏企业业务的全球化程度加深,美国行政手段带来的影响已经被大大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