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日前,濉溪县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投资主体评比的通知》。
通知表示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文件。濉溪县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为加速推进相关工作,编制了濉溪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评选方案和申报大纲,请各企业积极参与,对照申报大纲组织申报评比材料。并于十月二十二日前将相关评比材料报送濉溪县发改委。(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原文如下:
濉溪县关于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投资主体评比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文件。濉溪县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为加速推进相关工作,我们编制了濉溪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评选方案和申报大纲,请各企业积极参与,对照申报大纲组织申报评比材料。并于十月二十二日前将相关评比材料报送濉溪县发改委。(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附件:一
濉溪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大纲;
附件:二
濉溪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评选方案评分表;
附件:三
濉溪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可利用资源表;
联系人:邹坡 电话:0561-6081223
手机:15856160090
邮 箱:sxxfgwzdb@126.com
濉溪县发改委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