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轰轰烈烈的能耗双控目标下,各行业均难逃压力。对于光伏产业来说,在以多晶硅为代表的产业链价格持续波动的背景下,能耗双控压力正进一步加剧行业的供应链风险。
近日光伏們获悉,位于东部省份的某多晶硅企业被政府要求停工限产,有消息透露,该企业正按照减产70%的计划准备,“还在与政府沟通,比例暂不确定”。受这一消息影响,光伏上市公司整体市值应声下跌。除此之外,有胶膜企业也反馈收到了该省政府要求停工减产的准备。
就在前两日,云南发改委一纸通知,限产全国占比将近1/3的工业硅产能。在多重因素的催化下,工业硅价格已经以700-1000元/吨的速度连续上涨了近20天,云南的这一双控文件更是将是市场情绪炒上了“顶峰”。
“云南文件直接将工业硅的日涨幅推高至2000元,部分工业硅厂已经暂停报价,企业惜售坐等涨价”,据知情人士介绍,今天针对云南工业硅企业的减产调研已经启动,部分企业停产,市场恐慌情绪被进一步激发,“虽然以目前多晶硅的价格是可以消化原材料上涨幅度的,但更为严重的是,在这样的市场情况下,供需正在发生变化,包括一部分磨粉厂的囤货行为,都加剧了供需矛盾”。
这源于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的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广东、福建、云南、江苏、浙江、安徽、四川等12个地区在能耗降低和能源消费总量方面均呈现严峻态势,这意味着有一半以上的省份上半年“双控”目标未能完成。
根据文件,对所辖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9个地区,今年暂停国家规划布局的重大项目以外的“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并督促各地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全年能耗双控目标特别是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晴雨表发布之后,不少出现绩效预警的省份采取实质性措施,力求完成年度目标。
其中,云南省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坚决做好能耗双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9-12月工业硅企业月均产量不得超过8月产量的10%(即削减90%产量);江苏地区能耗双控加码督查,涉及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电、纺织、造纸、酿酒等行业;内蒙古发改委《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从2021年起,不再审批焦炭(兰炭)、电石、聚氯乙烯(PVC)及无下游转化的多晶硅、单晶硅等新增产能项目……
这仅仅是能耗双控下高能耗产业的一个缩影,这个大趋势不仅影响着以高能耗著称的化工行业。作为绿色能源产业的新能源,制造业在产产能被要求停工减产,同时新增的扩产项目也由于双控形势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批程序。
正如此前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勃华在第四届中国国际光伏产业论坛上提醒行业,关注部分环节未来扩产产能与能耗“双控”政策之间的矛盾,一方面,部分环节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短缺的情况,例如多晶硅、工业硅等;另一方面,在双碳整体战略下,地方处于“双控”考核的压力收紧政策,扩产项目可能会面临困难。
从2020年7月至今,作为光伏行业上游原材料的多晶硅价格上涨已经持续了一年多,超额利润吸引了诸多的扩产计划以及新资金的进入,在行业寄希望于多晶硅扩产来疏导过热的行业需求时,但当下双控目标正影响着高耗能产业的扩产产能落地。
除此之外,双控目标下,除了工业硅与多晶硅之外,部分省份的电池、组件企业的扩产也被延长的审批时间;另一方面由于,随着各省份双控压实,企业的也面临生产限电的问题。
实际上,光伏产业并不能仅仅因为上游原材料的能耗而被简单定义为高能耗行业。根据中国光伏行业专家测算,光伏发电从原料硅砂到制成晶体硅光伏发电系统的总能耗约为1.52度/瓦,光伏发电的能量回收期约为1.17年。从全寿命周期来看,太阳能光伏组件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电力仅需一年多时间即可全部回收,而组件的质保普遍在25-30年,可以贡献二十余年的清洁电力。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中,明确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差别化分解能耗双控目标,鼓励可再生能源使用,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合理设置国家和地方能耗双控指标,国家层面预留一定总量指标,统筹支持国家重大项目用能需求、可再生能源发展等。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
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等情况,对超额完成激励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地区,超出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消纳量不纳入该地区年度和五年规划当期能源消费总量考核,鼓励地方超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对能耗强度降低达到国家下达激励目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能源消费总量在五年规划当期能耗双控考核中免予考核。
这一政策的发布也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目前来看,行业仍面临巨大的产业链压力,行业人士寄希望于各地方可以具体考虑可再生能源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双碳目标贡献可再生能源的行业贡献。
文件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1〕1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