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全国31个省676个县(市、区)入列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其中安徽省有17个县(市、区),马鞍山市仅和县一家。
据悉,和县建筑屋顶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开展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消减电力尖峰负荷,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和县将进一步优化试点方案,统筹考虑、整体布局,切实抓好分布式光伏的建设、运行、维护、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到2023年底前,全县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达到《通知》要求,积极争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