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晚间,晶科科技发布《关于对外出售电站资产的进展公告》,根据此前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晶科有限”)拟将其持有的宜兴品和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宜兴品和”)、宿州盛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宿州盛步”)和宿州晶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宿州晶海”)各100%股权出售给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湖北新能源”),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1.253亿元。
近日,晶科有限与湖北新能源正式签署《宿州盛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宿州晶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21年9月8日完成宿州盛步和宿州晶海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宿州盛步和宿州晶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宜兴品和的股份转让事宜正在推进中。
此前公告显示,宜兴品和、宿州盛步和宿州晶海分别为宜兴35兆瓦、两淮蕲县镇20兆瓦和两淮大营镇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的运营平台公司。
宜兴品和是宜兴35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的运营平台公司,该电站位于江苏省宜兴市,于2017年1月建成陆续并网投入商业化运营。该电站2019年、2020年的发电量分别为4256.67万度、4091.67万度。
宿州盛步是两淮蕲县镇2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的运营平台公司,该电站位于安徽省宿州市,于2017年12月建成陆续并网投入商业化运营。该电站2019年、2020年的发电量分别为2092.87万度、1910.28万度。
宿州晶海是两淮大营镇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的运营平台公司,该电站位于安徽省宿州市,于2018年开建,2019年陆续并网。该电站2019年、2020年的发电量为940.27万度、2849.96万度。
晶科科技称,交易有利于降低存量补贴电站的不确定风险,可为公司开发建设新的平价光伏电站储备资金,有利于公司逐步提高自持电站中平价光伏电站的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