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新华150MW户用乡村振兴光伏一期28.6MW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新华150MW户用乡村振兴光伏一期28.6MW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XHFT-GC-GKZB-21-0100
2.2 招标项目名称
朝阳新华150MW户用乡村振兴光伏一期28.6MW项目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户用分布式光伏拟安装在农户自家屋顶,本项目涉及到北四家子乡,大庙镇,东大道乡,根德乡,木头城子镇,南双庙镇,尚志乡,尚志镇,松岭门乡,九个乡镇共计71个村庄共1438户,规划总装机容量28.6MW。
2.4 招标范围
朝阳新华150MW户用乡村振兴光伏一期28.6MW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含并不限于屋顶资源获取、施工图设计、业主电站设备租赁签约、结算三方协议签约、接入申请及批复办理,备案等开工前所有手续办理,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并网箱、电缆等辅材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和验收,购售电合同签约、前期开发材料归档、设备资料、安装试验资料、验收等材料归档,发改委备案,运行维护等。
2.5 建设/项目地点
辽宁省朝阳县,涉及到北四家子乡,大庙镇,东大道乡,根德乡,木头城子镇,南双庙镇,尚志乡,尚志镇,松岭门乡。
2.6 计划工期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资质。
(4)上述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同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朝阳新华150MW户用乡村振兴光伏一期28.6MW项目EPC总承包售价:3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开户单位: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286000000434159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9月08日 17时08分—2021年09月1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9月29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商务园西区W17栋2层
联系人:张明星
电话:1363982320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楼越佳、王明莹
电话:010-53105842/22
电子邮件:chinabrr02@163.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09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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