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西发改委获悉:9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广西电网输配电价结构,理顺增量配电网价格机制;落实深化燃煤发电、燃气发电、水电、核电等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措施,落实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完善小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强化分时电价政策执行,研究完善广西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深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措施如下:
持续深化电价改革。配合国家完善省级电网、跨省跨区专项工程价格形成机制,优化调整广西电网输配电价结构,理顺增量配电网价格机制。落实深化燃煤发电、燃气发电、水电、核电等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措施,落实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完善小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平稳实施销售电价改革,优化我区分时电价机制,强化分时电价政策执行,研究完善广西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完善“两高”行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与产业和环保政策协同,健全实施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合力,发挥好绿色电价政策作用。落实国家岸电等支持性电价政策,降低企业岸电使用服务费。
完善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方向,修订完善自治区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适时启动价格成本监审,合理调整自治区内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取消自治区天然气管道“背靠背”分输站供气环节,减少供气层级,降低企业用气费用。
稳步实施油气价格机制改革。优化调整城镇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上下游联动机制,合理设置联动机制启动程序和联动调整幅度。完善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定价机制,推动各地合理核定独立的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将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机制,落实按机制动态调整成品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