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国家能源局《光伏发电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光伏电站的数据采集和报送以单个光伏电站为单元,按照各级电网调度部门的相关要求提供基础数据和实时运行数据,前者包括光伏电站装机容量、逆变器型号与台数、逆变器效率、光伏组件型号与数量、光伏组件标准工况下的设备参数、样板逆变器选取与分布等;后者包括逆变器运行数据和状态、样板逆变器实时出力曲线,光伏电站并网点实际功率和气象监测数据。
电网企业需进行监测、归集、整理,开展光伏发电消纳指标统计相关工作,并以省级电网企业为单位报送可利用发电量、实际发电量、弃光电量、弃光率、利用率等数据。数据每月上报一次,且保留相关数据3年以上以备抽查。
国家能源局指出,出台办法是为提高光伏行业监测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光伏电站消纳利用指标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光伏发电消纳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