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司国电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西部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国电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西部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4729,招标人为国电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西部污水处理厂厂内分布式光伏项目,本项目共计安装12947块光伏组件,拟选用440Wp单晶硅双面双玻及单面电池组件,全部按照正南或接近正南朝向的方式,预计装机容量5696.68kWp,采用柔性支架(水面及部分地面)和固定支架(屋面、部分地面)敷设光伏板发电,包含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并网运行调试等全部工作。其中地面双排359.04千瓦,地面柔性413.16千瓦,屋面322.52千瓦,水面柔性4209.48千瓦,彩钢瓦屋面392.48千瓦。
2.1.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EPC招标方式;设备和材料包括:太阳能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柜、电缆等。道路恢复、植被恢复、树木迁移及相关手续办理等。投标人负责材料及设备的管理、设备性能试验、组织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安防、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查、计量系统、档案、职业病设施、规划、消防等专项验收、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的施工许可及竣工备案手续、整套启动验收、电网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符合性验收和启动验收;
2.1.3计划工期:120天。
2.1.4工程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5.7MWp等级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或竣工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5.7MWp等级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5.7MWp等级及以上光伏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5.7MWp等级及以上光伏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03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08-23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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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586号
邮 编:110014
联 系 人:李长武
电 话:024-88275784
电子邮箱:12012980@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申玉战
电 话:010-57337286
电子邮箱:12010391@chnenerg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