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地点、服务期、最高应标限价等,详见本公告附表《项目情况一览表》。
2.采购范围及专用资质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项目情况一览表》。
3.应标人资格条件:
工程、服务类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
(6)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7)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如下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包含列入“黑名单”的查询结果。
(8)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9)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10)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11)本项目投标单位须为综合能源公司项目施工、运维一体化服务项目(用户电力设施服务(含能源托管)项目施工、运维一体化服务项目)或综合能源公司服务类(2020年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项目)的年度入围单位。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29日至2021年07月04日,每日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21360063 (微信同号)
电话:010-57406692
邮箱:wanglin@dlzb.com
传真:010-57406692
QQ:1434584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