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6月15日,河南省发改委、河南能源局发布加快推动河南省储能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储能是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是提高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推动主体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关键技术。
文件指出:
加强“新能源+储能”项目激励。对储能配置比例不低于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的新能源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风光资源开发权,由电网企业优先并网、优先保障消纳。
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合理规划配置风电、光伏、储能等资源,优先支持当地水电、火电企业独立或共同建设“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开发项目。支持发电企业探索利用退役火电机组的既有场址和输变电设施,建设储能或风光储系统。
创新储能合作共享模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与储能产业领军企业合作,建设共享储能电站。新能源企业可以租用或购买服务等形式配用储能,租赁容量视同其配建储能容量,发挥储能“一站多用"的共享作用。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