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遂溪县官田水库 50MW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9500 万元,招标人为遂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遂溪县官田水库 50MW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遂溪县官田水库 50MW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光伏组件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
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 ISO9000 系列标准)。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和供
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提交经审计
部门核准的最近三年(2017-2019 年)或(2018-2020 年)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及银 行出具的
资信;
5 投标人应具有运行业绩总容量 1000MW 及以上,且运行壹年及以上的业绩为 500MW 及以上;
6 投标人应具有自己生产的电池片,多晶或单晶系列组件年产能 1000MW 以上;
7 投标人选用的光伏组件应提供该规格产品已经通过 CE、TUV\UL\VDE 等之一的相关国际认
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版 CQC 认证证书复印件。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选用的光伏组件应当提供具有 ISO 导则 25 资质的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 IEC 标准)的可靠性测试报告,并给出标准号;
8 具备 AAA 级太阳模拟器、组件隐裂测试设备或层压前后全检测试设备、高低温环境试验箱等关键检验设备;
9 (2017-2019)或(2018-2020)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2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03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3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3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
七、其他
受遂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就“遂溪县官田水库50MW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行招标。
1. 招标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遂溪县官田水库 50MW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
1.2 工程地点:广东湛江市遂溪县官田水库东库区
1.3 工程规模:50MW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交付计划:2021年4月10日前第一批交货到现场, 最后一批光伏组件须2021年6月 20日前交付至项目现场。(详细交货计划见招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1)530Wp 型及以上单晶硅双玻光伏组件,装机容量 50.00688MWp。
(2)MC4 配套组串光伏线缆接头,同时含配套组串引出线。正负极接插件有 5%裕量。
(3)备品备件:组件的备件不能少于 80 块;
(4)安装、检修专用工具;提供 2 台进口的红外热像仪用于组件的监测维护;万用钳表,不少于 5 块;
(5)不限于上述内容。
承包方应承担光伏组件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现场设备安装指导、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配合、培训及现场组件定期的第三方检验等工作。
承包方应对现场的环境进行充分的认识,认识不仅 限于合同文件提供的现场资料,并据此进行判断,确认合同设备能满足现场的环境要求。同时,承包方应明确主要部件、备品备件等的生产厂家,明确各零部件更换周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光伏组件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
3.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 ISO9000 系列标准)。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和供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提交经审计部门核准的最近三年(2017-2019 年)或(2018-2020 年)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及银 行出具的资信;
3.5 投标人应具有运行业绩总容量 1000MW 及以上,且运行壹年及以上的业绩为 500MW 及以上;
3.6 投标人应具有自己生产的电池片,多晶或单晶系列组件年产能 1000MW 以上;
3.7 投标人选用的光伏组件应提供该规格产品已经通过 CE、TUV\UL\VDE 等之一的相关国际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版 CQC 认证证书复印件。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选用的光伏组件应当提供具有 ISO 导则 25 资 质的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 IEC 标准)的可靠性测试报告,并给出标准号;
3.8 具备 AAA 级太阳模拟器、组件隐裂测试设备或层压前后全检测试设备、高低温环境试验箱等关键检验设备;
3.9 (2017-2019)或(2018-2020)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领购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2月18日- 2021年3月9日,每天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1 年 3 月 10 日下午 3:00。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3691583256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