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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迎利好!五部委出台十项举措 风电光伏补贴拖欠问题有望解决

日期:2021-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21
03/12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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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伏补贴 光伏发电 风电补贴

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行业再迎政策利好!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委近日发布的《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与可再生能源企业协商展期或续贷,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发放补贴确权贷款,对补贴确权贷款给与合理支持。

同时,要求通过核发绿色电力证书方式适当弥补企业分担的利息成本,足额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优先发放补贴和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此次通过加大金融政策支持,聚焦市场企业关注的补贴拖欠等问题,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明确政府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

优先发放补贴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问题备受市场关注。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常务理事,风能专委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秦海岩测算,截至2019年年底前七批累计拖欠补贴,加上2020年预计新增补贴需求,得出2020年年底补贴总需求为3000亿元左右,其中风电约为1550亿元,光伏约为1250亿元,剩余为生物质和独立系统等项目的补贴。

《通知》提到,各地政府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意义,合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此出台了十项金融举措。

其中,对短期偿付压力较大但未来有发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企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风险可控原则,在银企双方自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和预期现金流,予以贷款展期、续贷或调整还款进度、期限等安排。

按照要求,已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所在企业,对已确权应收未收的财政补贴资金,可申请补贴确权贷款。金融机构以审核公布的补贴清单和企业应收未收补贴证明材料等为增信手段,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企业已确权应收未收的财政补贴资金为上限自主确定贷款金额。申请贷款时,企业需提供确权证明等材料作为凭证和抵押依据。

《通知》还明确,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是否主动转为平价项目,对于自愿转为平价项目的,可优先拨付资金,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可自主协商确定。

有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指导性的金融支持政策,部分细节还需进一步明确。比如鼓励金融项目给企业贷款,但贷款最终取决于银行利息水平以及项目经济效益水平;通过绿证适当弥补企业分担的利息成本也有待进一步说明。

未来绿证或有变化

《通知》提到,通过核发绿色电力证书方式适当弥补企业分担的利息成本。补贴确权贷款的利息由贷款的可再生能源企业自行承担,利率及利息偿还方式由企业和银行自行协商。为缓解企业承担的利息成本压力,国家相关部门研究以企业备案的贷款合同等材料为依据,以已确权应收未收财政补贴、贷款金额、贷款利率等信息为参考,向企业核发相应规模的绿色电力证书,允许企业通过指标交易市场进行买卖。在指标交易市场的收益大于利息支出的部分,作为企业的合理收益留存企业。

“此前绿证实施效果并不是很好,上述政策对于绿证的调整,也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补贴问题。但后续仍需要碳市场交易以及金融政策等配合,才能更好地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记者表示。

记者也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相关部门正在酝酿调整绿证,未来绿电证书将会发生变化,主要是开发平价风电光伏的绿色证书,价格将更便宜。

《通知》还提到,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方,以及资金需求特别迫切的企业可先行开展试点,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并在国家确定的总体工作方案基础上探索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有效做法。鼓励开展试点的地方和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开拓创新,研究新思路和新方法,使政府、银行、企业等有关方面更好地形成合力,提高工作积极性。对于试点地方和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国家将积极向全国推广。

其实,国家能源局此前发布的《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释放信号,将由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费来抵掉拖欠的补贴,其中1/3无成本并网的项目,将由老项目退补取得,另外2/3的保障性指标则可以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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