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港滩涂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施工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12-2050)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玉环市清港镇
1. 招标条件
华能清港滩涂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清港滩涂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位于浙江省玉环市清港镇,拟建于清港镇附近滩涂区域,项目利用滩涂新建一座渔光互补型光伏电站。项目邻近相对交通便利。项目建设规模为100兆瓦。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光伏电站、场内检修通道、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时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设备购置(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箱变、主变压器设备由甲方提供)、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工程一切险;工程验收(含消防等各项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
(1)土建、结构工程
1)所有设备基础工程,基础工程涉及的场平、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开挖边坡的支护(必要时),电缆桥架加工制作施工,道路破坏及恢复,植草破坏及恢复,混凝土施工等全部施工内容;
2)站内所有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所有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开挖回填、基础施工、结构、砌体及建筑装饰施工;
3)电气一次照明接地埋管施工,包括所有室内外电气管道埋设及电缆敷设、照明、防雷接地等施工,站区接地网埋设;
4)电气二次土建施工,包括室内外的电气管道埋设及电缆敷设;
5)建(构)筑物沉降观测设施的埋设(含测量基准点)和沉降观测(材质为不锈钢或黄铜,含保护罩),测量基准网的校核。委托有测量资质单位进行施工期内的沉降观测工作,竣工后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要求出具相关报告移交招标人。
6)必要的现场降水措施;
7)需配合业主完成不少于30公顷的渔塘围塘,鱼塘围塘就地利用场地内土方,在场址处理过程中围成,每个鱼塘30-50亩,宽度0.8m,高度0.5m左右低坝。具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8)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地质条件及场地情况,选择合适的施工机械用于本工程现场施工,相应费用须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
1)除甲供设备以外光伏所有设备、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通信及通讯系统、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火灾报警、生产管理系统及智慧运维系统等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接线、调试等全部施工内容;
2)与基础有关的安装工程;
3)标识标牌的工程;
4)防雷及接地装置工程,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政府及电网公司认可的第三方接地检测报告;
(3)站区给排水系统施工。
(4)消防控制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采购、埋管及电缆敷设、设备安装、消防系统调试、验收等工作。投标人负责第三方有资质的消防检测单位进行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检测,并出具经消防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
(5)站区暖通系统设备采购及施工,包括所有室内外暖通管道采购、架设、设备安装及调试。
(6)全场接地网导通测试并提供当地政府及电网公司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当地防雷检测部门出具合格接地报告、开关级差试验。
(7)参加本合同各条款规定的检查、试验、验收等。
(8)本标段所有甲供设备材料(A类)在指定地点的卸车、场内运输及倒运、保管、维护、安装及调试,参与三方交接验收。
(9)所有乙供设备材料(B类)的采购、运输、卸车、保管、加工制作、维护、安装及调试。
(10)临时工程,投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规划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等工作。
(11)本标段所有甲供设备材料和乙供设备材料到货后的堆放场地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协助投标人选择合适的堆放场地,堆放场地应就地就近选取,满足现场连续施工要求和设备材料安全保管要求。
(12)施工水源、施工电源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招标人负责提供需由由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1.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3.本项目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开工建设的批复;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规模:100MW(组件按照1.3配置)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清港滩涂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2项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其中至少1项为50MW及以上水面光伏施工总承包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从事一个单项50兆瓦及以上光伏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工作经历,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特别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中需要的具体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5日9时起至2020年12月10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0年12月5日9时起至2020年12月10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3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
4.2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4 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08时30分;
5.2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5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开标时间开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工程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 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原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二级域名登陆;
7.2.2. 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请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以免耽误后续工作。电子商务平台由工信部认证的 32家 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 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 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其他的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联系电话:010-58103599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1.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3.本项目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开工建设的批复;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当,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65号
联系人:潘先生(商务)朱建群(技术)
电话:0571-87007236、876326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400-010-1086转8503
电子邮件:995154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