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源公布,于2020年11月20日,卖方、买方及江苏振发控股(作为振发新能源的担保人)订立购股协议。根据购股协议,苏州保利协鑫(该公司间接附属公司)同意出售宁夏庆阳的51%股权;振发新能源同意分别向湖南新华及珈伟上海出售宁夏庆阳的29%及20%股权;及卖方同意向买方授出认沽期权。购股协议的代价为人民币3.5亿元,其中湖南新华应付苏州保利协鑫人民币1.785亿元、湖南新华应付振发新能源人民币1.015亿元及珈伟上海应付振发新能源人民币7000万元。
于本公告日期,苏州保利协鑫及振发新能源分别拥有目标公司的51%及49%。根据购股协议,销售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苏州保利协鑫将向湖南新华出售目标公司51%股权,振发新能源将向湖南新华出售目标公司29%股权及振发新能源将向珈伟上海出售目标公司2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