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就业扶贫相关政策,切实加强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作用,瓜州县人社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全面助力脱贫攻坚。
1.精准施策,认真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严格按照省市关于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文件精神要求,在全县13个农村乡镇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有返贫风险中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力,通过就业兜底安置实现脱贫增收。至目前,全县共开发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849个,已发放岗位补贴225.3万元。其中:今年新开发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157个;“爱心理发员”公益性岗位76个;利用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在全县13个农村乡镇开发公益性岗位424个,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建档立卡零输转就业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地就近就业。
2.严把关口,严格规范岗位聘任程序。在岗位开发和岗位人员选聘上严把审核关,依据岗位人员选聘条件,由岗位人员所在村委会、乡镇扶贫办、乡政府、县人社局、县扶贫办严格审查、核实岗位人员对象和条件,在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上,严格把控发布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岗前培训上岗八个环节,确保岗位人员符合岗位要求。
3.强化管理,形成管建并重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考核管理机制。修订完善了《瓜州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实施“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制度,由乡镇负责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日常管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并按月向县人社局如实报送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上岗工作相关情况。二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台账和数据库,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人员的基本情况。对未按照乡镇任务安排的人员,乡镇有权停发或按一定比例发放岗位补贴。三是完善岗位补贴发放机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岗位补贴,岗位补贴实行按月发放,每人每月500元。各乡镇于当月月底将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审批花名册和当月考勤表经公示后上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根据补贴审批花名册按月统一发放到岗位人员“一卡通”账户中,补贴发放后进行电话回访,确保岗位补贴如数发放到位,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建立人员退出机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自己申请和违反相关规定,乡镇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后,上报县人社局进行备案。并按照选聘流程,选聘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上岗,及时对退出后形成的空岗进行补充。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县人社局会同县扶贫办通过实地察看走访方式,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人员上岗、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联合走访督导。针对走访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