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衡南县黄吉 50MW 林光互补光伏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20〕588 号)公示,项目业主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 EPC 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茶市镇。
2.2 建设规模:装机容量 50.176MW(交流侧)。
2.3 计划工期: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07 月 30 日全部并网发电,2021 年 10 月30 日全部竣工(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南县黄吉 50MW 林光互补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不含可研),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甲供光伏组件、逆变器除外)、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试运和竣工验收(包含水保、环保等工程专项验收)、培训、移交生产、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性能质量保证,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及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0MWp 级及以上光伏工程的施工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50MWp 级及以上(已投运)光伏施工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3.2.2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需满足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0MWp级及以上光伏工程的施工投运业绩。(2)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需满足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0MWp 级及以上光伏工程的设计投运业绩。(3)且其中一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列入大唐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5.2 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 戒 “ 黑 名 单 ” 或 安 全 生 产 不 良 记 录 “ 黑 名 单 ” 的 ;
3.5.3 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5.4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3.5.5 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5.6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3.5.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5.8 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3.5.9 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信息核实网站见附件,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列举的网站及资质);
3.5.10 为 他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 且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3.5.11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本招标项目执行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5.12 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5.13 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 15:00 时
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
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4.2 客服电话:400-888-626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2 月 7 日 10: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本次开标将取消现场交纳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现场开
标环节,开标结果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实时显示,投标人请勿前往北京递交纸质版投标
文件。开标后,纸质版投标文件需邮寄至指定地点(后续另行通知)。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
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振兴路 185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北楼 4 层
邮编:100040
联系人:王盼
电话:010-68777129
邮箱:wangpan@cweme.com
采购业务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weme.com